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必然会被送往拘留所关押。在取保候审的司法程序中,嫌疑人和被告人需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如保证期间内未出现刑事犯罪行为或者违反相关治安管理规定等违规现象,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重新扣留或者送进拘留所。
然而,针对案件进入审判环节时,须由法官根据案情严重程度来决定是否需要对其进行刑事处罚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至于最终是否会被送入拘留所,则必须以法院的最终判决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会不起诉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法律所赋予的强制性的司法手段,它与案件能否被起诉并无直接关联性。
然而,当指控方具备全面并且准确充足的证据证明被告人已经触犯了刑法时,起诉程序便应启动。
此时,检察院需根据自身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调查,当认定罪犯的罪行事实清晰明了,证据确凿后,便应该依据司法权力做出起诉决定书。
随后,应按照审判管辖的既定程序,向相应的地区人民法院提出正式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规定将所有的案件档案资料以及证据移交至这个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三、取保候审必须需要律师么
在采取保证金质押方式或者将人身自由暂时委托给警方驻守看管的候审法制度下,获取这种特殊待遇并不意味着必要寻求律师的协助。这只是刑事诉讼整体流程中的一个环节,具有强制性和特殊性的性质。在这个环节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他们的合法代表人、近亲家属都有权利提出获取保证金质押方式或者将人身自由暂时委托给警方驻守看管的候审法的申请。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律师的参与往往能够产生显著的效果。律师对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有着深入的了解,能够更加高效地准备申请所需的材料,并以专业的角度阐述获取保证金质押方式或者将人身自由暂时委托给警方驻守看管的候审法的理由,比如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或者可能被判处的刑罚相对较轻等等。此外,律师还能够与负责审理事例的机构或部门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渠道,从而加大了获取保证金质押方式或者将人身自由暂时委托给警方驻守看管的候审法申请获得批准的可能性。当然,如果当事人本身具备足够的法律知识和表达能力,能够清晰而准确地阐述理由,并且准备好了相关的申请材料,那么他们也完全有能力自行提出获取保证金质押方式或者将人身自由暂时委托给警方驻守看管的候审法的申请。
取保候审不意味着必然关押。在此期间,嫌疑人或被告人需遵守法律,避免犯罪行为或违规现象,通常不会被重新扣留。但案件进入审判时,法官会依据案情决定是否刑事处罚或变更强制措施。最终是否送入拘留所,以法院判决为准。因此,取保候审并非预示着拘留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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