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追诉时效截止时间怎么算

最新修订 |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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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刑法规定的追诉期限内,司法机关应当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追诉期限的,就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事追诉时效截止时间怎么算

一、刑事追诉时效截止时间怎么算

刑罚追诉时效的截止日期通常是以犯罪行为发生之日为准进行计算;

若犯罪行为存在持续或反复状态的话,则应自该种情况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对相关案件展开立案调查或者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若选择逃避侦查或审判程序,那么其将不再受制于追诉期限的约束。

此外,若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却未予立案处理,那么同样也不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二、刑事追诉时效如何认定

关于普通犯罪的追诉时效计算方法,此处讨论的是那些不涉及连续与持续状态之罪行。

这类犯罪的“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开始起算。

此处提及的“犯罪之日”应当理解为是指犯罪确已构成之时,亦即行为达到刑事定罪标准的日期。

然而,由于刑法针对各类犯罪规定的构成要素存在差异,因此判定犯罪成立的准则也各不相同。

例如,对于不以危害后果为必要条件的犯罪类型,犯罪行为实施之时便已视为其“犯罪之日”。

至于那些以危害后果为要件的犯罪案件中,只有当危害后果实际出现之日才能界定为“犯罪之日”。

接下来我们探讨的是关于连续或持续性犯罪的追诉时效计算方法。

若犯罪行为存在连续或继续状态,那么“追诉期限”则需要从这些行为结束之日开始起算。

具体来说,若某个犯罪行为具有连续状态,此类情形通常被视作连续犯处理;

而若犯罪行为具有持续性质,则这类情况通常被称作持续犯处理。

连续犯是指最后那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完成之日,而持续犯是指处于持续状态中的一个犯罪行为的终止之日。

对于刑法中未明确规定如何计算惯犯追诉时效的问题,我们可以根据刑法条款规定的精神,并结合惯犯与连续犯之间的关联进行推论。

同样地,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我们也应该从其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的实施之日起开始算起。《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刑事追诉时效的中断怎么理解

刑事诉讼的过程当中,追诉时效的中断环节有着其独特的含义。这所谓的“中断”,即是在实现追诉时效的过程中,由于意外情况或特定的因素导致已然过去的时效阶段变得毫无效力,从而使整个追诉时效的起始点重新设定。

这样的法定事由,其涵盖范围广泛,大致囊括以下几个方面:犯罪者再度触犯其他新的罪行、犯罪者试图逃脱侦查与审判的监管、被害人对于犯罪行为提出控诉,然而司法机关却未能予以立案处理等。

如此设置刑事追诉时效中断的主要意图,就是为保护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确保所有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都能得到及时的揭露与追究,进而维护法律的尊严以及公正性。举例来说,假如甲某在行使追诉时效期间再次犯下新的罪行,原先对他所涉旧罪的追诉时效便会因此而被“中断”,并从其犯新罪的那一天起重新开始计算追诉时效。这种做法的初衷在于防止任何犯罪者企图逃脱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也为了保障我们社会的安定和谐。

实际上,如何准确地判断与应用追诉时效的中断现象,还需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及司法解释加以明晰。

刑罚追诉时效一般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算,犯罪行为持续或反复的自终止日起算。检察院等立案或法院受理后,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不受追诉期限限制。被害人追诉期内控告,公检法应立案未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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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江西省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赔偿标准参照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819元年。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60元年。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0元年。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885元年。
赔偿项目与计算方法(仅限于伤残)。
(1)医疗费(住院期间费用):
(2)后期治疗费(指鉴定机构确定的后期必然发生的费用):
(3)残疾赔偿金。
(4)误工费:本人月工资30天×全休时间或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不含护理依赖):护理人员月工资或居民服务业月平均工资30天×护理期(以鉴定结论为准)。
定残后护理费(指存在护理依赖的情形)护理行业的年平均工资年×最长20年×(护理依赖系数)。
(6)住院伙食补助费:15-50元(南昌地区100元)天×住院天数。
(7)营养费:10-30元(南昌地区20元)天×营养期(以鉴定结论为准)。
(8)交通费、住宿费、施救费(以发票为准):
(9)车辆损失费、评估费、其他财物损失费(以保险公司定损或物价局评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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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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