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要离婚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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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时,夫妻一方的债务问题需要分清楚。如果是因为个人的非法活动而欠下的债务,那另一方是不需要承担的。但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经营,或者是双方都同意的,那就是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都要一起承担。如果双方能商量好怎么分担,那就按商量的来;如果商量不成就只能让法院来综合考虑债务和双方的经济能力进行裁决了。
如果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要离婚怎么办

一、如果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要离婚怎么办

夫妻关系中的一成员债务缠身,而其伴侣想要离婚,对于这样的情况,需对负债的本质作详细的剖析。

若该项债务仅由其中一位成员单独背负,如由于其个人沉溺于赌博或滥用药物等非法活动而引起的负担,那么他/她的伴侣便无需为此承担责任。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被用于维持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决定,那么它就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他们离婚之际,双方都有义务共同承担。

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可以自由地商议如何分配这些债务。

倘若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将会依据债务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多方面因素来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一方负债欲离婚,需明辨债务性质。若为个人非法活动所致,对方无需担责。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识,则为共同债务,离婚时需共担。双方可协商分配,不成则由法院综合考量债务与双方经济能力裁决。

二、如果夫妻一方擅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处理

若在婚姻关系持续运作的过程中,某方未经允许私自实施了擅自改变、移动或转让夫妻共有的财产的行为,那么另一方可依法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对这些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划分;

然而,若在离婚审理阶段才察觉到对方存在此类财产转移现象,暂时无法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诉讼程序

在接下来的环节当中,他们需要积极公开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确凿证据,为将来分配财产时提供有效依据,使对方在整个财产分配过程中的份额相应减少甚至被剥夺。

倘若在离婚手续办妥之后,当事人依然发现对方有非法转移财产的恶劣行径,有权再次申诉并要求改判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三、如果夫妻一人出轨会怎么判

在我国适用于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架构之中,若其中一方配偶存在不忠行为,亦即通常所言之“出轨”现象,则此类事件对离婚诉讼中法院裁决的影响不可低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事实确凿证明有出轨行为发生,那么在此类情况下,法院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上,会倾向于尽可能地去保护无过错的一方,将更多的财产分配给无过错方。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做法并不是绝对的,还需要结合考虑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经济实力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评估。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出轨行为本身并不构成决定性的判断标准,而主要取决于哪一方能够为子女提供更为优越的生活环境和教育资源,以确保他们的健康成长。倘若涉及到离婚损害赔偿事宜,则必须要等到出轨方的行为达到了重婚或与他人长期稳定同居等严重程度,无过错方才有权提出赔偿要求。总而言之,最终的判决结果需要根据充分的证据和具体的事例情节来做出准确的判断。

夫妻一方负债欲离婚,需明辨债务性质。若为个人非法活动所致,对方无需担责。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识,则为共同债务,离婚时需共担。双方可协商分配,不成则由法院综合考量债务与双方经济能力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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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应先明确一方欠债的性质,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应由欠债一方个人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双方都有义务偿还。
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呢?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判断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区分:
比如,一方因赌博等从事违法行为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
再有,下列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欠债的一方个人承担: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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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呢?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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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
你院()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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