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要注意啥细节
在取保候审期限内,受此管辖的被调查者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则:未经执行机关(司法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地区;
如居住地址、职业岗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改变,务必于二十四小时内向负责执行的司法机关进行如实报告;
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出庭接受质询;
此外,还需保证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调查者须遵守:不得擅自离市,变动住址或联系方式24小时内报告,传唤时应立即到庭,不得干扰证人,禁止毁灭或伪造证据。同时,保证通讯畅通,配合司法机关监管。
二、取保候审期满后,能再办理吗
我国司法政策对于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次数暂无明确规定,只要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条件,即可再次提出申请。
取保候审,这一术语特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确保刑事案件的审理顺利进行,侦查、起诉及审判各个机构有权针对那些已被刑事追诉却仍未被刑事羁押之人,通过法律规范要求后者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达到确保其随时接受传唤且能及时到案等刑事强制措施的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只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有权利申请取保候审:
(2)其行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后不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实质性危害;
(3)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孕妇,采取取保候审亦不会引发公共安全问题;
(4)若案件已经在羁押期间到期,但案件还未得到妥善处理,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来继续推进司法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间打架可以调解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生的暴力冲突能否通过和解方式解决,取决于多种因素的综合考量。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如果此事件没有上升到刑事立案的高度,仅仅被认定为治安事件,并且在双方均有合意意愿和平解决的背景下,此时是存在进行调解的可能性的。然而,如果此冲突已经构成了犯罪事实,那么调解以实现结案可能就变得相当困难。因为,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程序之一,在这个期间再度涉及到违法犯罪,将被视为对取保候审规定的违反,这将会严重影响到事件处理的进程和结果。与此同时,司法机构也需要充分考虑到此次冲突的具体情节、所带来的后果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如果情形极其恶劣或后果极为严重,不仅不能够采取和解方式予以处置,而且还有可能面临被取消取保候审的风险,从而重新被羁押,并追究其更多新的法律责任。总的说来,对于取保候审期间发生的冲突事件的处理方式颇为复杂,需要根据每种具体情况作个别分析和处理。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调查者须遵守:不得擅自离市,变动住址或联系方式24小时内报告,传唤时应立即到庭,不得干扰证人,禁止毁灭或伪造证据。同时,保证通讯畅通,配合司法机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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