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是不是刑事拘留

最新修订 |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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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逮捕与刑事拘留虽为两种不尽相同的法律概念,却均为刑事实体法所规定的强制性措施之列。逮捕乃是在证据确凿证实被告人为避免被追究责任、阻碍或反抗庭审程序等系列情境中,由各级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或者法院依其决定权行使权力,对被告人施以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严厉手段;而刑事拘留,则是针对涉嫌触犯刑法的当事人,出于紧急之需,由公安机关依法暂时关押的举措,通常受时限制约,持续时间相对短暂。
逮捕是不是刑事拘留

一、逮捕是不是刑事拘留

逮捕和刑事拘留,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实际上都被划归为刑事强制手段的范畴。逮捕,乃由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或者司法机构在掌握确实证据显示疑犯存在逃离、阻碍或抵抗审判可能性时所作出的决策,意在对相关人员实施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严格限制。相形之下,刑事拘留旨在针对牵涉犯罪疑虑的责任人,在紧急状况下,根据法律程序由公安部门依法履行临时羁押职责,通常持续时间相对短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逮捕是不是强制措施

逮捕乃强制执行的手段之一。

所谓逮捕,系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调查、起诉与审理,对其采取妨害刑事诉讼之行为,或者当其具有社会安全隐患时,按照法定程序剥夺该人员的自由权利,对其实施人身禁锢并加以羁押的一项刑事法律实施的手段。《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逮捕是不是已经有证据了

逮捕作为刑事诉讼制度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强制手段,往往意味着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其本质含义在于,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被处以长期徒刑或更高等级的处罚,同时,尝试采用诸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措施仍然无法确保他们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这个门槛相比其他强制措施来说,显然有着较高的门槛,体现出司法机关认为现有的证据数量和质量已经足以支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更为严格的人身自由限制措施。然而,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逮捕之时所获得的证据并未要求达到正式定罪所需的充足程度,在接下来的诉讼程序中,还将继续进行深入的收集并严密审查证据。总的来讲,虽然逮捕的确立往往基于一定量的证据支撑,但是并不意味着所有经过逮捕的人都会被最终判定为有罪。

逮捕和刑事拘留均为刑事强制手段。逮捕针对有逃离、阻碍或抵抗审判嫌疑者,剥夺其自由。刑事拘留则针对犯罪疑虑者,由公安部门在紧急情况下依法短暂羁押。两者虽不同,但均属法律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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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逮捕吗
刑事拘留和逮捕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3到7天,最长不超过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则较长,一般为2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此外,刑事拘留后,只有被认为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才会被提请批准逮捕;而逮捕后,除了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外,公安机关必须将被逮捕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或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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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逮捕逮捕,属于刑事拘留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逮捕和拘留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 1、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判决生效为止。 2、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最长不超过37日。 刑事拘留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批准逮捕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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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捕逮捕是刑事拘留还是拘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逮捕和拘留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 1、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判决生效为止。 2、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最长不超过37日。 刑事拘留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批准逮捕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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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还是逮捕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可在以下情形下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先行拘留:犯罪预备、着手、已发生、被指控、住处发现犯罪证据、企图自杀或逃匿、销毁证据或串供、隐瞒身份、流窜作案等。逮捕则通常在拘留后,经检察机关审查确认犯罪事实并需追究责任时,由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执行。因此,满足先行拘留条件的案件,公安机关将依法先采取拘留措施,而非立即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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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拘留没有逮捕证,能逮捕吗
[律师回复] 对于刑事拘留没有逮捕证,能逮捕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没有逮捕证,可以逮捕吗
一般不能。
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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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喝了酒后晃晃悠悠的在路上走,看起来非常的危险,警察过来劝阻,我朋友不听,借着酒劲推搡民警、民警将我朋友拘留,第二天我朋友酒醒后,对昨天的事情非常后悔,请问拘留和逮捕谁在前面
[律师回复]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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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还是逮捕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可在以下情形下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先行拘留:犯罪预备、着手、已发生、被指控、住处发现犯罪证据、企图自杀或逃匿、销毁证据或串供、隐瞒身份、流窜作案等。逮捕则通常在拘留后,经检察机关审查确认犯罪事实并需追究责任时,由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执行。因此,满足先行拘留条件的案件,公安机关将依法先采取拘留措施,而非立即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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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批捕逮捕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批准逮捕属于刑事拘留吗 逮捕和拘留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 1、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判决生效为止。 2、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最长不超过37日。 刑事拘留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批准逮捕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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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和邻居发生争执打架,把对方打伤被公安人员抓获,拘留,逮捕,现在想问一下先拘留先逮捕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回复] 先刑事拘留,然后才被依法逮捕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采取拘留措施;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后,经侦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才可以批准逮捕并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我们小区有一个表妹现在因为高空坠物砸伤了人,被公安部门给刑事拘留了,刑事拘留之后担心会被逮捕,刑事拘留以后必须逮捕吗
[律师回复] 不是,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刑拘之后逮捕由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理由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放人这一点很复杂,分很多情况:
一、刑拘后但公安机关尚未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公安机关决定释放并执行,理由是【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拘后公安机关已经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的,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但是人民检察院不会决定释放犯罪嫌疑人,这一点没有做出法律上的规定,仅仅只是说公安机关必须立刻放人,见于【第八十九条第三款】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与之类似的表述条款还有【第九十条】。
三、刑拘以后并且已经被逮捕了的情况,是否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各自根据讯问结果后决定并执行,理由是【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还有【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再比如【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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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逮捕吗
刑事拘留与逮捕不一样,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是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强制措施,最长不超过37天。而逮捕则需要经过检察院或法院批准,是针对有犯罪事实证据、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羁押期限也更长。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无效,此时就会采用逮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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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朋友因为聚众斗殴罪,现在已经被法院给刑事拘留了,法院判处刑事拘留之后申请了逮捕,犯罪人被刑事拘留是逮捕吗
[律师回复] 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照刑事诉讼法而非刑罚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拘留是依照治安处罚条例采取的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也是一种刑罚,其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违反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公共安全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构成犯罪的。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当事人、诉讼程序的其他参与人或者是发生扰乱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的案件的局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
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新国家及其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和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是逮捕、拘留刑事拘留时间可以转化为支付。公安拘留的目的是惩罚和教育违法分子。公共安全拘留期是教育惩罚的终结。司法拘留的目的是惩罚对法律秩序的损害,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无关,如果被拘留的人承认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羁押的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的法定期限为3至7天,最长不超过30天。对公安拘留的拘留,应当持续超过一天,少于五十日。司法拘留的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隔壁邻居的叔叔之前被拘留了,到现在既没有审判,也没有逮捕。我想问下拘留后申请逮捕会判刑?拘留和逮捕有哪些区别?
[律师回复]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5)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逮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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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否算逮捕
刑事拘留与逮捕不同。依《刑诉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可先行拘留犯罪嫌疑人,为短期强制措施。逮捕则需更严谨程序,如检察机关批准。因此,刑事拘留为短期拘留,逮捕为正式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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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逮捕算刑事拘留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批准逮捕属于刑事拘留吗 逮捕和拘留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 1、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判决生效为止。 2、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最长不超过37日。 刑事拘留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批准逮捕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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