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结束要本人签字么
从法理角度而言,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终结之际,往往需要当事人亲自签署有关文件。
当取保候审期届满之时,负责执行该项制度的机构将依法做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改变强制性措施的决策,并且会及时将这一决定通知到被取保候审者本人。
面对此种情况,被取保候审者有义务在相关法律文书上亲笔签名,以此证明自己已经清楚地了解了取保候审的结束以及相应的处理结果。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若当事人因故无法亲自签字,亦可按照法定程序委托其合法的代理人代为履行签字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办理取保候审结束时,通常需当事人亲自签署文件。取保候审期满,执行机构依法决定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应在法律文书上签字确认已知晓决定。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合法代理人签字。
二、取保候审什么时间能办手续
关于申请取保候审的事宜,在尊重法院判决结果并最终生效之前,均可进行相关手续办理。
具体来说,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下:
首先,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被告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与近亲属,需按照规定向司法机关提交正式的书面取保候审申请;
紧接着,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述书面申请之后,有义务于七日内就申请人的请求给出明确答复;
对于审核通过的取保候审申请,公安机关将会予以执行相关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必须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的实施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律师代理费多少
关于取保候审代理人的全权委托律所的整体收费标准,并没有固定且统一的规则。
其相关的费用收取会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例如事例的繁杂程度、所在地域的经济状况、代理人是否具备丰富的执业经历以及享有较高的声誉等等。
而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收费标准或许会相应地提升。
相比之下,普通简单事例大概在数千元到一两万元之间浮动;但涉及诸多环节、时间跨度较大或极其严重的事例,其费用可能会上升至数万元乃至更甚之数。
另外,部分律所也可能采取采用分阶段收费方式,即在事例的调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分别按照不同标准进行计算。
因此,为了确保您所获得的法律服务质量,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抉择合适的代理人时,除了关注该代理人的专业技能、丰富的执业经验之外,还需要深入了解其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并与代理人进行充分有效的协商与交流,从而确定双方均可满意的服务细节和费用约定。
办理取保候审结束时,通常需当事人亲自签署文件。取保候审期满,执行机构依法决定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应在法律文书上签字确认已知晓决定。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合法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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