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能否取得取保候审的资格,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
根据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条款,若罪犯或被告人均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属刑罚的,或是面临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严重刑责,而且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发社会潜在危害的可能性时,他们是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
然而,由于累犯普遍被认为再次犯罪的风险较高,因此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他们往往可能遭受更为严格的审查管控。
然而,这并不代表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只要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并且能够保证其不对社会构成任何威胁,从理论上来讲,仍然存在着获取取保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限是多久,时间有多久呢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言,其最长的等候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此外,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进行监督和管理,而这些机构所采取的相同最长行期也同样为12个月。
在此期间,有关单位严禁中止上述三者对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判过程。
如若司法机关发现犯罪行为不应该受到刑事处罚或取保候审已到期的情况下,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程序。
同时,为了保证执法透明度,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单位必须立即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及其所在单位此消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累犯能取保怎么回事
累犯,即屡次犯罪之人,因其曾触犯刑法并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在刑罚结束或得到特别赦免之后,假若在未来的五年内再次发生了应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那么此类人将被视为累犯。然而,取保候审的实施条件之一便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较低。然而,累犯却具备极高的再犯风险,因此他们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有新的证据表明其犯罪行为极其轻微,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等,可能会出现看似累犯却获得取保候审的情况。然而,这种情况实属罕见,并且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与评估。
累犯能否获取保候审,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形而定。法院将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累犯前科、社会危害性及个人表现等因素,权衡利弊后作出决定。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非暴力犯罪、社会危害性小等,累犯也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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