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三日怎么算时间
对于刑事拘留三日的时间计算方法,我们通常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日开始起算,并在其后的连续三天内按照自然日进行累计计算。
譬如,假如于1号上午10时宣告刑事拘留,那么至4号上午10时则恰好满了整整三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对于刑事拘留三日的时间计算方法,我们通常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日开始起算,并在其后的连续三天内按照自然日进行累计计算。譬如,假如于1号上午10时宣告刑事拘留,那么至4号上午10时则恰好满了整整三天。
二、刑事拘留15天可以保释吗
倘若当事人因涉及刑事案件被司法拘留十五日,同时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保释条件的话,那么他/她便有权获得保释。
相较之下,如果是因其违反了行政法规而导致的行政拘留十五日,那么根据现行制度,是无法进行保释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就无法请假处理其他紧急事务。
实际上,刑罚与行政拘留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拘留形式。
当某人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拘留时,只要继续调查的需要被满足且符合法律规定的保释条件,他们就有权依法寻求保释。
然而,倘若是行政拘留,现行制度尚无设置保释措施之规定。
对于被行政拘留的受处罚者而言,若认为其被处罚的行为不妥并对此产生异议,在被移送至拘留所之前,他们可以通过上缴担保金的方式请求暂时回避此事,直到复议结果公布。
此外,他们还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提交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由公安机关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然而,若是有合理且特殊的情形存在,譬如:
在家中或是单位出现急务,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处理,当事人在具备证明文件的前提下,是可以向拘留所申请请假的。
故而,我们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对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被刑事拘留多久能探望
在刑事拘留期间,家人通常不具备探望的权利。刑事拘留,又称刑事羁押、拘押,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事件过程中,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者阻碍侦查工作的进行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在这一阶段,仅有辩护律师有权与涉嫌违法者或重大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律师的会见能够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及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等方面的协助。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设定为10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到4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天。如果在37天内未能获得批准逮捕,那么就应当改变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对于刑事拘留三日的时间计算方法,我们通常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日开始起算,并在其后的连续三天内按照自然日进行累计计算。譬如,假如于1号上午10时宣告刑事拘留,那么至4号上午10时则恰好满了整整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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