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是否能听庭审
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有权参加法院审理过程的。
具体来说,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该项法律保障了这些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的人员的人身自由权,所以,在这个前提下,他们具有实质性的权利参与到法院审判的过程中,从而了解并有效行使他们自己依法应得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后,怎么才能判无罪
所谓“取保候审”,系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刑事司法程序中所处的一种特殊法律状态,旨在确保他们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
此项措施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签署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随时出庭参与庭审。
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取保候审仅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种别存在于刑事司法体系之中。
同时,这并不意味着被实施该措施者可以轻易获得无罪判决,其最终的刑事责任认定仍需依赖于案件调查工作的深入展开和证据链条的严密构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案子到检察院多久到法院起诉
关于取保候审相关事例自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时限问题,一般情况下应控制在一个月之内。但是,如果涉及到重大且复杂的事例,可适当予以延长,最长可达15天。在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其期限通常设定为一个月。然而,如若事例较为复杂或证据存在不足之处,检察机关有权利将事例退回至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每一次补充侦查的期限同样为一个月,并且最多只能进行两次补充侦查。待补充侦查工作完成并再次移交给检察机关之后,检察机关需对审查起诉的期限进行重新计算。然而,具体的时间长短还会受到事例性质、证据状况以及检察机关工作安排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差异。
被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享有参与法院审理的权益。他们有权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观点、提供证据,并对控方证据进行质证。此权利保障了其合法辩护权,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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