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会解除吗
取保候审措施的确是可以解除的。
倘若被采取该项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其保释期内严格遵循了相应的法规条例及要求,待案件的调查过程结束、检察院对案件的审理结果确定为不起诉,或者法院审判得出的最终判决正式生效之后,原先设定的取保候审措施便可自动解除。
然而,若其一旦违反了相关规定,诸如未经警方批准擅自离开住所在城市范围之内或者本地县份之外等等,那么将有可能导致原有的取保候审措施被撤销。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措施的解除与否依然要视具体情形以及法律程序的推进程度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可解除。若嫌疑人或被告人保释期内遵守规定,案件调查结束、检察院不起诉或法院判决生效,取保候审可自动解除。但违反规定如擅自离市离县,可能被撤销。总之,取保候审是否解除要看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进展,并非一成不变。
二、取保候审期间算不算刑期内
关于取保候审是否计入刑事处罚中的涉案时间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明确提及这并非刑罚的构成部分。
所谓“取保候审”,乃是我国法定的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上的强制性措施。
此项措施目的在于确保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部门及法院等司法机构对未被逮捕者或是逮捕后需变更强制作息方式的嫌犯、被告等人,避免其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进而通过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甚至缴纳保证金,同时开具保证书,保证他们随传随到,避免对其进行拘留或暂时解除拘留以符合法律规定。
由于在此期间内的涉案行为并未实际遭受羁押,因此无法折算为刑期予以扣除。
而如若想要了解具体的刑期折抵情况,可以参照如下解释:
如果在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则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其次,针对有期徒刑的刑罚,亦然如此,刑期自执行判决之日起计;
如果在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同样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所产生的期限必须要折抵刑期。
例如,若受判管制,则监视居住的每一日都应视为折抵刑期的一日;
至于受判拘役及有期徒刑者,则要求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此外,取保候审的撤销和变更也需要特别注意其表述方式及其理由。
常见情形包括:
1.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已过的。
3.当前的取保候审决定存在不当之处的。
4.已经被逮捕且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再产生社会危害性的。
5.已经被逮捕且案件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理完毕的被告人。
6.已经被逮捕且正处于怀孕或哺乳婴幼儿阶段的妇女子,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再产生社会危害性的。
7.已经被逮捕且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宣判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但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期间新的犯罪行为有哪些
关于在取保候审阶段出现的新犯罪行为,其种类繁多且各具特性。例如,再次故意触犯某些可能被判以有期徒刑乃至更重惩罚的罪行,如蓄意谋杀、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等;又或是实施新型的经济犯罪,诸如诈骗、盗窃金额巨大等。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这其中还包括了一些虽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但性质极其恶劣,对取保候审的执行效果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行为,这些行为同样有可能被视为新的违法行为。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制度,杜绝任何可能构成新犯罪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否则,将会面临撤销取保候审资格、数罪并罚等严重法律后果。
取保候审可解除。若嫌疑人或被告人保释期内遵守规定,案件调查结束、检察院不起诉或法院判决生效,取保候审可自动解除。但违反规定如擅自离市离县,可能被撤销。总之,取保候审是否解除要看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进展,并非一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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