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哪些事儿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取保候审被定义为一种强制性法律程序,其主要目的在于在避免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羁押的前提下,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这种制度通常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对于那些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处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者那些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期的罪犯,但据法官判断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给公共安全带来危害的情况;除此之外,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交的保证金谁在管理呢
在取保候审过程中,所缴纳的保证金须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的指示和安排,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专属银行进行妥善保管。
所谓取保候审保证金,便是当公安机关决定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时,根据其承诺确保自身不会干扰或逃避刑事诉讼程序,而向公安机关所缴纳的一定额度的现金。
通常情况下,该项保证金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将款项转入指定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进行统一管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不起诉的概率有多大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与不起诉之间并不存在任何直接的定量概率联系。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手段,仅具有阻碍被调查人继续实施不当行为的法律效力,但它并不代表事例必然会以不起诉的方式结案。实际上,不起诉的决定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包括事例的事实情况及相关证据是否充足、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以及其是否有良好的悔罪表现等各个层面。对于那些事例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或者犯罪情形极为轻微且引发的社会危害性较小,以至于无法被判定为犯罪行为的事例,亦或是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最长追诉时限等情况,负责审查起诉的司法机关均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因此,我们必须根据每一个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来全面评估取保候审之后不起诉的可能性,而非简单地将其归结为某种固定的模式。
刑事诉讼法中,取保候审为强制程序,旨在不羁押嫌疑人或被告人同时确保案件审理。适用于可能受管制、拘役、附加刑处罚者;判有期徒刑及以上但不影响公共安全者;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期或哺乳期女性亦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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