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一词并不等同于正式立案程序的启动。刑事拘留乃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可能涉及犯罪行为的个人或团体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相关嫌疑人无法逃脱司法追责或者阻碍案件的深入调查。在此期间,公安机关会依据事实证据对涉案人员展开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
然而,立案则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法院针对个人或团体提出的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自首申请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后,若认定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便会决定正式受理此案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刑事拘留是犯罪吗
您需要知道,仅仅因为遭受了刑事拘留不代表一定存在犯罪行为。
仅在经由法院做出定罪裁决之后,某人才会真正被归类为罪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当公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现行违法者或重大嫌疑人,并且这些人具备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特点时,便有权对其采取先行拘留措施。
此外,如果违法者和重大嫌疑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公安部门亦可对其实施先行拘留:
(1)现行犯;
(2)重大嫌疑人;
(3)流窜作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后如何判刑
在实施刑事起诉过程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的工作程序,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司法诉讼的进行,而非构成判定刑期的唯一依据。法理上,判定刑期间需要考虑到众多复杂的因素。首要因素便是涉案人所涉嫌的具体罪名以及其实施的犯罪行为中的细节与情节,例如犯罪行为的性质究竟属于故意为之抑或是过失所为,其采取的犯罪手段是否残忍,导致的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等等。其次,评估嫌疑人是否拥有诸如主动投案,积极参与立功活动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优点,同时也要关注是否存在典型的累犯等,从而加重处分的情节与情况。此外,在量刑法文中,证据的充分性及确凿度也是必须予以审视的重要环节之一。若证据确实且完整,足以为证实犯罪事实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那么法庭便需按照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和针对该事例特殊情况所作出的裁决,对被告人定罪并宣告适当的刑罚。通常而言,对于轻度的犯罪行为,其对应的惩罚相对较为轻缓;然而,若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便可能使得被告面临更加严峻的刑责处罚。当然,具体的刑罚程度,只有通过法院的严谨审判之后才能予以确定,而且这个决定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以及结合具体事例的特殊情况方能做出一个公正、合理的裁决。
刑事拘留非立案启动,乃公安、检察院对涉罪个人或团体的强制措施,防其逃避追责或妨碍调查。公安机关将调查并收集证据。立案为公安、检察、法院审查报案等材料,确认犯罪事实后正式受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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