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否立案

最新修订 | 2024-07-1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它并不等同于刑事立案。立案是在侦查过程中,经过初步调查认定存在犯罪行为且需追究刑事责任时才会进行的程序。拘留是程序的一部分,而立案则是基于更深入的侦查和证据收集后的决定。因此,两者应严格区分,拘留不意味着已立案,立案需在充分侦查后作出。
刑事拘留是否立案

一、刑事拘留是否立案

刑事拘留绝不等同于刑事立案。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八十二条明文规定,倘若公安机关遇有特定情形,则有权对犯罪嫌疑人事先实施拘留措施,然而,这并不代表着已经正式立案。实际上,立案工作往往在侦查环节上展开,当初步认定确实存在犯罪行为同时又需对此追究相应刑事法律责任之时方才会予以考虑和实施。因此,必须明确区分先行拘留与正式立案之间的界限,前者实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紧迫性措施,而非意味着立案程序的启动。正式的立案则需要等到更为深入细致的侦办和调查完成后,依据案件实际情况以及所收集到的相关证据材料,再行决定是否应当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是否要走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在执行拘役的过程中,拘留人员至少需由两人组成,且必须持有经过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亲自签发的《拘留证》,在对被拘留者进行拘留时,需要向其出示该证,并要求被拘留者在该证上签字(或加盖公章)或者按压指纹。

如若被拘留者明确表示拒绝签字或按压指纹,执行拘留的人员有责任对此情况进行详细记录。若被拘留者在拘留期间表现出强烈的抵触情绪,公安人员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包括使用戒具等手段。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为应对特殊情形而实施的一项紧迫性的法律措施,实际上与刑事立案并非同义词。立案环节系司法实践中的一环,其启动条件为侦查人员在审查过程中,经初步调查核实确证存在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之时。相较之下,拘留仅属于该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而立案则是在更为深入的侦查工作以及证据搜集完成之后所做出的决策。因此,我们必须明确区分这两个概念,拘留并不代表已经立案,而立案则须在全面、充分的侦查工作基础上才能做出。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1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拘留是否立案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0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7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8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1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7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8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8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8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2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6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4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5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6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0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刑事拘留能否立案
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并不是立案的必然结果。 刑事拘留主要用于初步调查阶段,目的是防止嫌疑人逃跑、串供等。在这个阶段,公安机关需要深入调查取证,确定犯罪事实和管辖范围,然后再决定是否立案。 如果经过调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轻微,那么就不会立案。因此,刑事拘留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最终的目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刑事拘留是否立案了
关于刑事拘留是否已经立案的问题在刑事拘留环节之后,并不意味着相关案件已经被正式立案侦查。实际上,公安机关有权对存在诸如销毁、伪造证据,或进行串供等违法行为的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先期拘留措施。在法律规定下实施先期拘留的行动,仅代表涉案人员正在接受调查,案件尚未正式立案。直至确凿无疑地发现犯罪事实,且该犯罪事实必须受到刑事追责时,公安机关方能启动立案程序。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拘留是否算立案
刑事拘留和立案是两个不同的程序。刑事拘留是在侦查过程中,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毁灭证据或者威胁证人等情况的发生,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而立案则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程序。一般来说,先立案后拘留,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先拘留后立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拘留必须先立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种观点认为,没有立案的,不能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理由是: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端程序,表明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轨道,侦查和审判活动才能启动。强制措施作为保证侦查、和审判顺利进行而采取的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诉讼没有开始就不能使用,否则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实际上是一种非法拘禁。对任何一个可能被怀疑犯罪的正常人来说,都是一种人身威胁,是滥用国家权力的一种表现。尽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针对某种紧急情况可以先行拘留,但这里的“先行”是针对没有办理“拘留手续”而言的,是指情况紧急可以“无证拘留”,而不是指可以先拘留后立案。
第二种观点认为,没有立案的,可以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理由是:
1、刑事拘留作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不仅保障刑事诉讼过程的顺利继续,而且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从时间节点上看,立案是一个诉讼阶段,而不是瞬间可以完成的举动。刑事诉讼开始于立案,但立案前的初查、调查等环节是立案的一种重要组成部分,不能将其从刑事诉讼中分离出去,单纯的以是否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唯一标准是一种机械理解。
2、刑诉法明确了先行拘留的对象和适用条件,是为了解决特殊情况下来不及立案但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又必须立即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实际需要,这里的先行不仅指办理拘留证前的先行,也指立案前的先行。
3、《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所以,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从办案的实际需要的角度出发,都应当允许侦查机关在特殊情况下对个案采取先拘留后立案的处理方式。需要指出的是:
(1)因为案件本身情况紧急的特殊需要而不得不采取无证拘留的,应当在拘留后立即采取补证手续
(2)补证的同时报请批准立案
(3)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更不得在采取强制措施后久拖不予处理。
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了保证侦查、和审判顺利进行,即及时揭露、证实犯罪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暂时限制或者剥夺的措施。刑事拘留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种强制措施之一,其适用条件为: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况,《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多少天能立案
[律师回复]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刑事拘留,最短3天,最长37天,公安机关要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天内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期限是2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刑事拘留是否要先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如预谋犯罪、现行犯、确凿证据、自杀或逃逸风险、证据破坏可能、身份不明或重大嫌疑等,公安机关可不经事先立案调查,直接对嫌疑人实施拘留,随后依法进行立案侦查。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拘留多少天,没有立案可以采取刑事拘留吗
[律师回复]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刑事拘留,最短3天,最长37天,公安机关要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天内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期限是2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般刑事拘留多少天,没有立案能否采取刑事拘留
[律师回复]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刑事拘留,最短3天,最长37天,公安机关要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天内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期限是2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拘留是否需先立案
刑事拘留通常是在立案之后开始的,它标志着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主要是为了对犯罪进行调查和追责。公安等机构发现犯罪线索后,经过初步调查认为需要追责,就会立案,然后根据案情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在紧急情况下,虽然可以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先进行拘留,但这是一种特例,需要尽快补上立案手续。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怎样才能立即取得刑事拘留?
[律师回复] 如果是刑事拘留,那么一定要争取尽快取得《拘留通知书》,因为《拘留通知书》通常会写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同时,可以根据《拘留通知书》上载明的犯罪嫌疑人羁押的开始时间,大致判断出犯罪嫌疑人的批准逮捕最后截止期限。 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在此审查期限内,公安机关必须作出以下决定之一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 (三)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四)撤销案件,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需要予以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 如果发现公安机关或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1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一般刑事拘留多少天,没有立案能否采用刑事拘留
[律师回复]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刑事拘留,最短3天,最长37天,公安机关要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天内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期限是2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刑事拘留是否立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