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要具体到小时吗
刑事拘留的时限并不要求精确地计算至每一小时之末,其角色通常由日为单位来衡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对于受到拘留的人员,必须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展开讯问工作。同时也必须注意,若所得结论显示不应实施拘留行为,那么相关部门应当即时释放当事人,并向其发放释放证明。倘若在后续调查过程中发现有必要继续对该案件进行侦查,且满足逮捕条件的话,则可依法对当事人进行逮捕。此外,若拘留期限已满,但仍需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应依法办理相应的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要判刑的吗
即使处于刑事拘留状态,也未必一定会面临判刑的命运。
然而,审判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是其行为已被归入刑事犯罪范畴,并且未能满足法律所设定的不用判处刑罚的特殊情况。
在此,有必要对以下几类特殊情况予以详细解释:
首先,根据相关法规,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措施后,需在24小时内对当事人进行审讯,倘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并无足够理由进行拘留,则应立即将其释放;
其次,若检察院未批准对该人实施逮捕,公安机关亦须立即取消之前采取的拘留行动,释放该人员;
最后,如果经过刑事拘留并进行深入调查,经得起推敲的犯罪事实和确凿的证据都已清晰呈现,人民检察院随之批准逮捕,那么此时便可以依法追究涉嫌者的刑事责任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刑事拘留要给家属发拘留书吗
在实施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规定向当事人的近亲属寄发《刑事拘留通知书》。该行为是法定程序所必须具备的环节,其主要目的在于使被拘留者的家属能够知晓其近亲的状况。在通知书中,会详细列出关于拘留时间、拘留地点以及被怀疑涉及到的具体犯罪行为等详细内容。当家属收到此份通知书以后,应当迅速掌握其中包含的所有相关信息,并且可以考虑委任合适的律师来为被拘留者提供相应的法律协助。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系一种强制性的执法手段,但并未就等于被拘留者已经被判定有罪。最终的定罪和量刑结果仍需由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刑事拘留时限通常以日为单位衡量,不需精确至小时。根据《刑事诉讼法》,拘留后24小时内必须讯问,若不应拘留则释放并发放证明。如需继续侦查且满足逮捕条件,可依法逮捕。拘留期满仍需强制措施时,应依法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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