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怎么向债务人追讨

最新修订 | 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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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条明确规定,在履行了其所应承担的保证责任之后,确保义务人享有在其承担义务的范围之内,亲自向债主追讨债务的权益,与此同时,也拥有债权人对于该债务人享有的所有权利。这就意味着,保证人有权力去向产生债务的债务人,追回他已经支付给他们的全部款项,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利息、违约金等相关损失。追偿的途径可以通过直接协商、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各种法律手段来实现。
担保人怎么向债务人追讨

一、担保人怎么向债务人追讨

依据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所明文规定,保证人在履行担保义务之后,若无双方另行约定,可依法在自身担负之担保责任范畴内,享有债权人对于债务人为维护债权而享有的各项权益。换言之,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收回其为偿还债务而付出的相关款项,同时还包括因该事项引发的利息、违约金经济损失。追偿的途径既可以通过与债务人进行直接协商解决,也可以选择采取诉讼或者仲裁等法律手段来实现。

然而,在执行追偿程序时,保证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确保不会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任何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担保人怎么免责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担保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是有权主张其担保责任得以豁免的。

第一种情形便是,当担保合同时效存在法律规定上的无效性所在,即这份担保合同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其次,倘若保证人是因为受到了欺诈或是威胁等不当手段所迫才签订了保证协议,那么这类保证也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三类情况则是,主合同的条款内容在未经保证人本人同意之下被擅自修改,且增设了担保义务的部分;

此外,如果保证合同本身尚未成立,就自然谈不上什么样的保证责任;

再者就是,如果过了保证期限;

最后,在其他符合免责条件的情形下,担保人也是可以免除自身保证责任的。

接下来,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担保期限”通常用于描述担保期间这个概念。

具体来说,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若对此事项达成共识,则应按照这个约定为准;

如果双方未能以书面形式约定,亦或是约定不清,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担保期间则应当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六个月。

在这六个月的时间内,不论发生任何事情,都不应影响保证人在期间内的保证责任。

换句话说,这六个月就是确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限,而这期间内不会出现中止、中断或是延长等影响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怎么追讨债

身为担保人,追索欠款之首要任务,便是明确定义担保性质,是一般保证抑或是连带责任保证。若为前述前者,必须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并且经过强制执行程序后,倘若债务仍然无法清偿,方可转向担保人寻求偿付。若为后者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则有权在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际,直接选择向债务人亦或是担保人提出要求权力。一旦担保人承担了代偿大任,担保人可以凭借其代为偿还的证据,例如还款收据等等,向债务人追回所偿还的欠款。首先可以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果,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然而,在这一追讨过程之中,务必注重搜集并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诸如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以及代偿凭证等,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履行担保义务后,有权在担保范围内享有债权人权益,可向债务人追偿款项、利息、违约金等。可通过协商、诉讼或仲裁追偿,但需遵守法律及合同条款,不损害债权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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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法制宣传,在全社会树立起文明诚信观念,营造出欠债不还可耻的社会氛围,用社会敦促欠债者按期偿还债务。
2、加强对公民的投资风险教育和法制教育,树立风险意识。相关新闻媒体应通过主动宣传,向广大公民宣传民间借贷的风险,执法机关也要通过典型案列的宣传,提高公民的风险意识。
3、加大对恶意欠债者处罚力度,对于那些采用欺骗手段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借款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建立社会信用机制,将恶意欠债者的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管理,实现与金融机构、工商、税务、房地产管理、公安机关等部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和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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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追讨个人债务
1、债权人即原告可以秘密地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先向被告所在地的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扣被告的足额财产,以利将来执行。否则,被告有了信息,会采取“预防”措施,让债权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2、证据准备充分,持证据,债权人会胜诉。
3、判决或调解你胜诉,对方不履行义务,你可以在1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二、如何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催讨债务基于监护人具有对被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也可被作为讨债对象。但是,法律规定的监护人范围较广,而且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本身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是无行为能力人,有的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有的自己有财产,有的则无财产。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父母,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再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第17条规定,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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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应该明确,关于监护人范围的规定不等于监护人的确定,法律规定监护人的范围,是为防止出现被监护人无人监护的各种情况,而规定一定的顺序的目的,则在于让人们按排列次序确定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因而,作为债权人在一情况下可以以此类推,确定谁是监护人,并向其请求赔偿。如遇特殊情况,就应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不能生搬硬套。例如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即大家都不愿担任监护人,或者大家争当监护人,对此可直接询问居民或村民委员会,或精神病人所在单位,以明确最终指定谁为监护人。如果对此仍有争议,可请求有关部门指定或申请裁决,而排队其他成员。又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在幼儿园照看、在学校读书、或在医院治疗的,如果幼儿园、学校或医院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所千万的损失有过错的,即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如因医院管理不善,精神病人从医院中逃出打伤他人,学生在投掷铅球时,老师未叫其他学生站在安全地带,以致敬有人被砸伤等,她应承担相应责任另外也有可能法律上所规定的可以担任监护人的都没有,如遇这样情况即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由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中,还有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之分,这意味着监护人的职责也不尽相同,而且监护人是否尽责,被监护人是否有财产等,都与赔偿相关。按照法律规定,对于无行为能力人千万他人损害的,一般都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监护人能举证说明,已经尽了监护责任,无行为能力人造成的损害是他不可防止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律规定他可以进行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如未成年人进行数额较小的买卖活动,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正常时所进行的民事活动等,这都应由他们自己承担责任,要监护人对其进行的行为承担责任那必须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进行了超出法律允许范围的活动,如精神病患者在病症发作时造成的损害等。如果限制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又有的经济来源,如低能儿在福利工厂工作的,他们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同法定监护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如果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有财产的(如通过继承、他人赠与所得等),监护人就可用斯民有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补偿,否则不利于调动监护人的积极性。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虽已成年,不须由监护人代其进行民事活动,但还没有生活来源,依靠父母抚养的,如果因违法行为而造成损害,被害者可请求其父母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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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担保担保人还债后该如何向债务人追回
[律师回复] 对于债务担保担保人还债后该如何向债务人追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相关法律概念:追偿权
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即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追偿权行使时间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
二、追偿范围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是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主债务及其利息;债和办逾期履行债务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承担保证责任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运费等清偿费用、诉讼费用等;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本金利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害等。
三、预先行使追偿权
保证人一般在清偿债务后,才可行使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可预先行使追偿权。担保法第32条规定:“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四、承担保证责任怠于通知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怠于通知,造成债务人又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不能行使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而只能向债权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五、抗辩权不行使的责任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享有债和办所享有的抗辩权,如其在承担保证责任时怠于行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而作出大于债务人应承担债务范围的清偿,以及支出非必要的费用,使得债务范围扩大,对扩大部分,保证人丧失追偿权,债务人有权在被追偿时对保证人提出抗辩。
六、其他保证人
共同保证中的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不予支。
七、诉讼时效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也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如保证人自向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二年内未行使追偿权,又没有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事由,其不得再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八、追偿方式
保证人在判决书中明确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直接申请执行,另行向要求主债务人偿还垫付款,人民不予支持。
九、追偿权丧失
保证人未向债权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无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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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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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为支付一方或者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及正常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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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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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夫妻双方约定婚内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该债务属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5、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此外,一方为了满足私欲而挥霍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因为没有使家庭受益的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均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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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向熟人讨债
[律师回复] 向熟人讨债的方法有哪些,如何收债更有效果 向熟人讨债的方法有哪些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二、调解法 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冤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节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讼的费用低。 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1。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收到公民的民事状或口头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如何收债更有效果 1、确认债权 在催收之前,明确债权是否存在问题,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当要求对方建立新的承诺,将现有的诉讼时效中断。 2、先人一步,及时讨要 这一点需要代理商及时掌握对方的相关信息,避免对方因其他的原因无法履行债权。 3、不抛弃、不放弃 债权问题确实很复杂,甚至可以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形容,因此有的代理商的法务人员会想办法将不容易处理的债权问题变成呆、死账,这样一来,很有可能会助长此类的不诚信行为,今后的债权问题也将更加严重。 4、必要的妥协让步 在债权人员的授权范围之内,在不违反公司的债权管理、财务控制的情况之下,对有的客户要适当让步。例如将一次性付款变为分期付款,或者让对方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扣除违约金等等。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向对方提供一定额度的保修,提供配件等情况做一些必要的让步,反而能够促进债权的及时回收。 5、不要轻易相信承诺 对于有的客户来说,在特殊时期可能会采取欺骗的手段对付法务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代理商的法务人员应当做到不轻易相信承诺。
如何向熟人讨债
[律师回复] 向熟人讨债的方法有哪些,如何收债更有效果 向熟人讨债的方法有哪些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二、调解法 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冤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节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讼的费用低。 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1。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收到公民的民事状或口头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如何收债更有效果 1、确认债权 在催收之前,明确债权是否存在问题,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当要求对方建立新的承诺,将现有的诉讼时效中断。 2、先人一步,及时讨要 这一点需要代理商及时掌握对方的相关信息,避免对方因其他的原因无法履行债权。 3、不抛弃、不放弃 债权问题确实很复杂,甚至可以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形容,因此有的代理商的法务人员会想办法将不容易处理的债权问题变成呆、死账,这样一来,很有可能会助长此类的不诚信行为,今后的债权问题也将更加严重。 4、必要的妥协让步 在债权人员的授权范围之内,在不违反公司的债权管理、财务控制的情况之下,对有的客户要适当让步。例如将一次性付款变为分期付款,或者让对方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扣除违约金等等。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向对方提供一定额度的保修,提供配件等情况做一些必要的让步,反而能够促进债权的及时回收。 5、不要轻易相信承诺 对于有的客户来说,在特殊时期可能会采取欺骗的手段对付法务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代理商的法务人员应当做到不轻易相信承诺。
怎样向熟人讨债??
[律师回复] 向熟人讨债的方法有哪些,如何收债更有效果 向熟人讨债的方法有哪些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二、调解法 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冤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节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讼的费用低。 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1。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收到公民的民事状或口头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如何收债更有效果 1、确认债权 在催收之前,明确债权是否存在问题,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当要求对方建立新的承诺,将现有的诉讼时效中断。 2、先人一步,及时讨要 这一点需要代理商及时掌握对方的相关信息,避免对方因其他的原因无法履行债权。 3、不抛弃、不放弃 债权问题确实很复杂,甚至可以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形容,因此有的代理商的法务人员会想办法将不容易处理的债权问题变成呆、死账,这样一来,很有可能会助长此类的不诚信行为,今后的债权问题也将更加严重。 4、必要的妥协让步 在债权人员的授权范围之内,在不违反公司的债权管理、财务控制的情况之下,对有的客户要适当让步。例如将一次性付款变为分期付款,或者让对方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扣除违约金等等。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向对方提供一定额度的保修,提供配件等情况做一些必要的让步,反而能够促进债权的及时回收。 5、不要轻易相信承诺 对于有的客户来说,在特殊时期可能会采取欺骗的手段对付法务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代理商的法务人员应当做到不轻易相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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