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构成了什么罪

最新修订 | 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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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按照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因借贷关系产生的纠纷并不涉及任何犯罪行为。然而,当债务人在具备偿付能力的情况下,故意拒绝履行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时,且情节严重者,则可能触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欠钱不还构成了什么罪

一、欠钱不还构成了什么罪

在通常情况下,欠债未偿还本身并不涉及到刑事法律问题。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倘若债务人明明具备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义务的经济承受能力,却故意拒绝执行相关法律文书,且行为恶劣性质严重者,则可能面临被指控涉嫌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风险。若情节特別恶劣,则嫌疑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惩罚,同时需要承担罚金的缴纳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如若牵涉范围为公司等机构,此类罪行还将连带追究该组织的罚金责罚,对于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及其他参与或直接导致案件发生的次要责任人员,将依照自然人涉嫌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欠钱不还构成诈骗的条件是什么

诈骗罪乃是以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手法,从而获取数额较大的公有或私有财物的行为。

首先,本罪所侵害的具体客体是公有或私有的财产所有权

然而,尽管某些犯罪活动采用了类似的欺诈策略,且其目的亦在于追求非法经济收益,但是实际上这些行为所侵害的并非仅限于公共和私人财产的所有权,因此不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诈骗罪通常是通过采用欺诈方式(即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来获取数额较大的财物。

第三,就犯罪主体而言,它涵盖所有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需明白的是,只有在主观层面上存在直接故意,并且企图非法占有公众或私人财产这一动机时才可能犯下诈骗罪。

诈骗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后,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罚形式,即便罚金也是必选项;

若数额特别庞大或者情节极其严重,则将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的刑法惩罚,同时还需接受罚金制裁;

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极端恶劣,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严厉判决,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法律后果。《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欠钱不还构成诈骗吗

欠债暂时未能清偿通常并不构成欺诈犯罪欺诈罪责乃以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而从当事人手中获取总计数量较大之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然而,欠债不还通常被认定为一类民事纠纷,这是因为一方未能按照签订的借款合同或其他券约规定按期还款执行义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在借款之初便存在非法占有之意图,利用虚假陈述或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法从中骗取财物,并且诈骗金额符合司法机关所规定的数量标准,那么这种行为亦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欺诈罪。举例来说,当某人在明知道自身并无偿付能力的前提下大量举债,或是在借到款项之后开始随意花销、转移资产等行为,都很容易触犯相关法律。因此,在对某项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犯罪进行判定之时,我们必须综合考虑各种细节因素。面对涉及欠债不还的困境,我们的最佳处理方式便是寻求合法手段予以解决,如向法院提起正式诉讼

欠债未偿通常不涉刑责。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指出,有能力却故意拒不执行法院裁决且情节严重者,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判三至七年徒刑并罚金。单位犯罪者亦受罚,主次要责任人均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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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构成犯罪吗
债务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欠债人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经法院判决后欠债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判决,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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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强奸罪的构成前提及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搜索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和成年妇女。
2、客观要件
(1)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
所谓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胁迫的核心是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使之不敢反抗,从而实现强行奸淫的意图。既可以直接对妇女进行威胁,也可以通过第三者进行威胁,既可以是口头胁迫,也可以是书面胁迫,既可以以暴力进行威胁,如持刀胁迫,也可以以非暴力进行威胁,如以揭发隐私、毁坏名誉相胁迫。需要注意的是,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利等与妇女发生的,不能一律视为。问题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这种特定关系进行胁迫而使妇女不敢反抗,而不在于有没有这种特定关系。
所谓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与暴务、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冒充妇女的丈夫或者情夫进行,利用妇女患重病之机进行;造成或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进行;假冒治病妇女;组织利用会道门、组织或者利用奸女等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不顾一切进和剧烈的反抗;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者哀求,反抗不明显;有的则瞻前顾后,没有进行反抗,等等。所以,不能简单地以被害妇女当时有无反抗表示,作为认定罪的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
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其他妇女的,以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以外的行为满足的,则就不能构成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以明知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人或有严重痴呆的人而与之的人,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和被害妇女是否表示“同意”或“反抗”,都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罪;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妇女在精神病没有发作期间同意与之发生行为的,不构成罪;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是青春型精神病患者,在妇女的勾引下与之发生行为的,一般不宜以罪论处;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患有较轻微的痴呆症,在女方自愿或者在女方主动要求下与之发生行为的,不宜以犯罪论处。 [编辑本段]罪的主要特征罪的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罪:
(1)罪的本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
刑法保护的是妇女的性自由?还是妇女的贞操权? 我国的罪保护的是性自主权
(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合奸必须非雏)。尸体不够成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
(3)行为方式:“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理解:达到致使被害妇女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暴力、胁迫手段必须达到使妇女明显难以反抗的程度;其他手段:趁被害妇女熟睡、重病、晕倒;冒充被害妇女的丈夫、情人;;例:警察骗某妇女说只要发生性关系就可以让她的丈夫提前释放,此欺骗行为不构成罪;
(4)违背妇女意志的理解:必须行为人认识到妇女不同意,且被害妇女确实不同意,两个条件缺少一个,就不成立。
――――行为人以为自己的行为违背妇女意志,但实际上妇女完全同意或者自愿的,也不应认定为罪。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不应只从表面上看妇女有无反抗、拒绝的表示,还应考虑妇女是否能够反抗、是否知道反抗、是否敢于反抗等情况。由于行为违背妇女意志,所以,行为人必须采取某种足以使妇女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手段,这便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这些手段是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行为人没有采取这些强制手段,即使其行为客观上违背妇女意志,也不成立罪。
(5)犯罪主体:丈夫可否构成本罪?目前在中国,丈夫一般不能构成,因为当中涉及到我国文化历史等问题,另一方面如果承认了丈夫可以成为的直接正犯,这会涉及到了妻子的无限正当防卫权的问题,故现阶段不宜把丈夫列为妻子的直接正犯,但是丈夫可以通过间接正犯或者共犯的方式构成妻子的罪。
女人也可以成为罪中的帮助犯,教唆犯,间接正犯和共犯,例如妇女教唆一智障人士别的妇女。
(6)罪的特殊形式:奸淫的行为只要行为人认识到女方一定或可能是、或者不管女方是否,而决意实施奸淫行为,被奸淫的又确实是的,就构成罪;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十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编辑本段]本罪的犯罪认定本罪的犯罪认定
1、罪与非罪的界限
(1)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均不能定罪。
(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
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罪论处。
2、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按传统贞操观,我们认为以是否奸入,作为妇女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比较适宜。 你这种吗?当然不算了,只能说明你很会啊。。是不是,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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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构成诈骗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欠钱不还构成诈骗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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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合同诈骗罪有什么构成构要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诈骗罪有什么构成构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合同”主要是指经济合同。即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目的依法达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签订、履行合同必须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食用的原则。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骗取他人的钱财,不仅侵害了经济合同管理秩序,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也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包括以下五种行为: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即以凭空捏造出来的单位的名义或者未经他人授权或同意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合同担保,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设定的一种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减少合同风险和保障合同履行的常规做法。犯罪分子为了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往往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以达到利用合同,骗取钱财的目的。“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等金融票据。“他们虚假的产权证明”,是指证明其对某些本不享有权利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证明文件,如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以及其他虚假的动产、不动产权属的“证明文件”等。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这是诱骗犯罪分子一种惯用的伎俩。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往往使对方当事人对其履约能力和诚意信以为真,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犯罪分子以此为诱饵就可以比较容易地取得对方的信任,达到诈骗的目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这种行为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合同诈骗。行为人根本不想履行合同,只要签订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给付了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其犯罪目的就已实现,然后便逃跑、隐藏、躲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是一个概括性规定。由于合同诈骗犯罪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法律上不可能穷尽,有必要规定这样一个弹性款项,便于司法机关具体掌握,使犯罪分子人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情况:收受当事人给付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无正当理由既不履行合同义务又不退还,用于挥霍,致使无法返还,等等。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去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为的目的。这里所说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既包括意图本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也包括意图为单位或者第三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的行为,除需具备上述构成要件外,还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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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事实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后失踪,不一定构成诈骗罪。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虚构事实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后失踪,不一定构成诈骗罪。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虚构事实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后失踪,不一定构成诈骗罪。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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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跑了构成诈骗罪吗?
欠钱跑了一般不会构成诈骗罪,欠钱跑了属于民事类型的纠纷,而诈骗罪是刑事罪名,只要在借款的时候,借款理由正当、双方是自愿签署的借款合同,且在债务关系建立的时候,借款人明显有还款能力,那么不管后期是否如期还钱,都不会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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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要构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要构件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规定了五种犯罪行为方式: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骗取他人的财物,但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积极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本罪的犯罪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上述诈骗故意,只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债务无法偿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构成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包括行为人意图本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也包括意图为法人、单位或第三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要构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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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规定了五种犯罪行为方式: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骗取他人的财物,但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积极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本罪的犯罪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上述诈骗故意,只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债务无法偿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构成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包括行为人意图本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也包括意图为法人、单位或第三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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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退了还能构成诈骗吗
会构成,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了诈骗罪。也就是说,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诈骗行为,不管有没有诈骗到钱,还是得手后积极退赃的,都构成诈骗罪,需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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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怎么样构成网络诈骗,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怎么样构成网络诈骗,构成要件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本,网络电子行业也得到了发展,人们的生活随着变得更加便利。但由于网络安全方面一直存在无法弥补的漏洞,故而网络诈骗现象是时有发生的。在受害者因网络诈骗行为而遭受钱财损失后,会想报警,但又担心自己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犯罪事实而有所顾虑。那么怎么样构成网络诈骗,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一、网络诈骗犯罪的构成特征现实社会的种种复杂关系都能在网络得到体现,就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体而言,自然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人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但是应当看到互联网是靠电脑的连接关系而形成的一个虚拟空间,它实际并不存在。就互联网来说,这种联接关系是靠两个支柱来维系的,一个是技术上的TCP/IP。另一个是用户方面资源共享原则。正是这两个支柱,才使得国界,洲界全都烟消云散,才使得虚拟空间得以形成。这里的网络诈骗犯罪侵犯的是复杂的客体,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应是网络上信息交流于共享得以正常进行的公共秩序。而其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应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应当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的骗情骗色不属于本罪。
二、网络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怎么样构成网络诈骗只要满足网咯诈骗的构成要件,且诈骗数额大多一定的标准的,就可以构成网络诈骗罪,受害在报案时,需要提供与对方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以及能证明对方犯罪的事实,最为重要的是需要提供对方的身份证明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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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融资租赁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构建融资租赁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依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融资租赁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合理、高效、规范的公司组织结构是保证公司健康发展、规避经营风险的基础工作和组织保障。  不同类型或不同机构性质的融资租赁公司的组织结构在其法人治理结构方面与其公司的性质、审批监管部门的要求都有一定的关系,不完全是一个模式。  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融资租赁公司。  按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必须设置董事,银监会对金融租赁公司也曾要求进行过设置董事的试点。对有限责任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目前则并没有硬性的法律规定。  
二、因需设置经营组织结构  有资金优势的金融机构所属的融资租赁公司,有经营实力机构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有专业能力的厂商所属的融资租赁公司。不同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要根据公司的自身优势,明确公司在这个产业链条中的功能定位和主要的业务模式。  专门以项目融资租赁与资产证券化、银行保理相结合为主要业务模式的专业投资机构独资或控股的融资租赁公司,其内部经营管理的结构则往往与投资银行类似,一般业务部门都实行项目团队设置,实行决策环节少的扁平化管理。  租赁公司在与中介机构的合作中,逐步积累和提高自身的评估和风险控制水平,提升自身信用,提高融资能力。  
三、根据功能定位配置人力资源  融资租赁公司的人力资源配置除了必须的高管、财务、行政管理人员之外,还有产品研发、业务开拓、项目管理、租赁服务、资金筹措、风险管理、信息管理等专业人员。这些人员的配置与机构设置一样,同样与公司的功能定位和主要的业务模式相关联。不同的功能定位和业务模式,人力资源的需求和配置也大不相同。

1)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监事会  董事会:民生租赁公司董事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目标、重大方针和管理原则;挑选、聘任和监督经理人员,并掌握经理人员的报酬与奖惩;协调公司与股东、管理部门与股东之间的关系提出盈利分配方案供股东大会审议,下设三个委员会,其中: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会提出的公司发展战略、长期和年度投资方向,审议修订总经理提出的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年度经营总目标及经营方针。  审核委员会:负责审阅本公司年度及中期财务报告书、盈利公布、编制财务报告书所采用的重大会计政策及实务,财务资料的备选处理方法。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负责对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监事会:民生租赁公司监事会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它会计资料,并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2)专业审核委员会  评审(对接)岗位:1名,除负责一些项目评审工作外,同时兼所有项目评审材料整理及项目评审人员沟通对接,以及负责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的事务新工作,如材料报送、意见反馈、评审会意见整理等;  租赁项目评审委员会:由各部门业务负责人和租赁公司内外专家组成的专门为项目评估而设立的临时性机构。  

3)公司管理部门  负责公司行政人事、财务的统一管理,设有:  公司办公室:处理租赁公司日常行政管理。成员3名,其中经理/主管1名,前台1名,人事行政1名。  财务部:负责管理、监督、处理公司的财务。成员3名,其中经理/主管1名,出纳1名,会计1名;  人力资源部:成员2人,负责公司日常人事、人才培训、人才开发与招聘管理事务;  

4)业务总部  负责公司业务、融资的统一管理,设有:  业务部:主要负责开发、从事融资性租赁业务和经营性租赁业务。  融资部:成员4人,其中经理/主管1人,融资专员3人。  综合管理岗位:3人,其中1人前台(兼行政文员),1人报税、行政兼司机1人。  

5)业务支持部门  负责对公司业务进行风险合规管理以及业务创新,设有:  风险管理部:成员3名,负责对融资业务进行合规管理及风险控制;  业务创新部:成员2人,负责对融资租赁业务进行创新研究。  公司成立初期所需职工总数约30人,其他人员根据今后业务开展需要由管理层决定。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1人、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总助/业务总监2人,共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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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了诈骗罪怎么还钱?
构成了诈骗罪应当对财产进行清算,然后将受害者的钱还给受害者。实际上根据《刑法》第64条当中明确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产,责令退赔或者是予以追缴,没有受害者的,那么应当上缴给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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