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借款人未能如约按期偿还借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例之规定,即第六百七十五条与第六百七十六条,贷款方有权主张借款人归还借款本息并且支付逾期利息以资补偿。为此,若是借款人未能恪守还款责任,贷款方有权依法通过司法程序向借款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若经法院裁决,借款人需归还借款,则借款人应严格依照判决结果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贷款方可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因此,在借贷关系中,若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索是完全可行且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借钱不还算一种一种诈骗行为吗
关于借款未偿还是否具备欺诈性质的探讨,应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若仅仅涉及到普通的借款行为,同时双方已订立合法有效的借据在此基础上,当债务到期且借款方未能履行支付本金及利息的义务时,这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民事经济纠纷。
然而,倘若借款方在取得资金后蓄意逃避偿还义务,或者刻意隐瞒真实意图,采用借贷之名行诈骗之事,此时便属于诈骗罪范畴,即我们所说的“借贷式欺诈”或“诈骗型借贷行为”,其本质在于行为人具有内心的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明显企图,利用借贷手段骗取公私财物。《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借钱不还起诉需要啥材料才能立案
在法律程序中,启动对借债者逾期拖欠债务行为的诉讼程序,通常需要完备且精确地提供如下五项必要资料:1.民事起诉状:这些文件必须详细载明原告和被告的个人身份信息,以此总结出具体而详尽的诉讼主张及相关客观事实与法律依据。2.各项证据材料:例如借据、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详情、通信交流记录或者是知情人士的可靠证词等,以便于证明借贷事务确实发生过。3.原被告双方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原告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而被告则需提供其完整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居住地址以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等。4.授权委托书:若由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代为处理此案,则需提交相应的授权委托书。5.送达地址确认书:以确保法院能够准确无误地将法律文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在准备妥当以上所有材料之后,应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经过严格审查并符合立案标准的情况下,法院将会正式受理此案。
若借款人逾期未还款,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六十六条,贷款方可主张本息及逾期利息。借款人未履行还款责任,贷款方可依法起诉,要求其全额偿还。若法院判决后借款人仍不履行,贷款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手段追索逾期债务合法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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