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给别人说不还怎么办
若您在给予他人借款之后遭到对方断然拒不归还的情况,您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明确要求对方承担起偿还债务的法律责任。倘若法院根据事实依据及法律规定做出了令对方承担相应支付责任的判决或调解文书,然而对方却依然无视法律权威,拒绝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那么您便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届时,法院将会依照法定程序,采取诸如查封、扣押以及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执行手段,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借钱给别人但是没打欠条,对方也不承认了也不还钱怎么办
若当事人有能力通过其它合法渠道充分且明确地搜集以证实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那么在权益受到侵害后,可选择向司法机关提起民事诉讼这一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并要求法院裁定被告应承担的给付款项和赔偿责任。
在此过程中,出借方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时,必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据、收据、欠条等具备法律效力的债权凭证及其他可以直接或间接地证实借贷法律关系真实存在的证据资料。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三、借钱给别人如何做担保
借贷行为中的担保措施多种多样,其中比较常见的包括以下几类:首先是保证担保,这是指由第三方充当保证人,向债权人郑重地作出承诺,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将会由保证人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具体的约定条款,保证又可以细分为一般保证以及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形式。其次是抵押担保,这种担保方式中,债务人或者第三方并不需要转移对财产的实际占有权,而是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物;抵押物通常为不动产,例如我们熟悉的房产等。再者就是质押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或者第三方会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以此来作为债权的担保物;比较常见的例子包括车辆质押、股权质押等等。在设定担保的过程中,务必要签署书面的担保合同,明确担保的范围、方式、期限等重要条款。与此同时,还需对抵押物或者质押物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并进行相关的登记手续,从而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若他人借款不还,您可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债务。如法院判决或调解后对方仍不履行,您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手段,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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