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施行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参与者均应缴纳其所涉案件的审理费用。就借款纠纷案而言,贷款人作为原告启动诉讼程序,理应预先支付案件受理费。
然而,若贷款人确实存在经济困境,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缓期缴纳、降低缴纳或免除缴纳诉讼费用的申请。因此,从原则上来讲,贷款人(原告)应承担起诉讼费用的主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二、借钱不还属于诈骗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一般的情况下,在债务无法偿还时并不等同于进行了诈骗行为,但是如果借债人从一开始就明确表明没有还款意图,这显然是一种例外现象。在民间借贷活动中,通常是由于民事纠纷引起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然而,若是那些仅以借债作为幌子,主观上企图侵吞他人财物的借款人来说,则可能触犯诈骗罪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如果借款人实施了故意诈骗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并视案件具体情况处以罚金;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样也需要支付罚金;而若涉案金额特别庞大或具备其他极端严重情节,那么他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要缴纳罚金或接受没收财产的法律制裁。在本法中,另外还有相关规定的,亦应遵循相应的处理原则。《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借钱不还钱算不算诈骗
在大多数情形中,未能依照约定偿还借款并不被视作违法行为与诈骗案件。这主要是因为此类问题涉及到的是纯粹的民间借贷及其相关的违约情况。借款者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按期支付本金或者利息,应该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借款者在最初借款的过程中,便已经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动机和目的,他们可能运用虚假陈述、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以此来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在这种时候,这样的行为极有可能被视为诈骗犯罪。此种情况下,需要依据借款数额、实际使用情况以及还款意愿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对于这类未经授权的借款行为,作为债权人应当积极寻求法律帮助,以妥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程序要求参与者支付审理费用。在借款纠纷案中,贷款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需预先支付案件受理费。这一规定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对其诉讼行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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