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须依照其所继承之遗产实额,来全然偿付被继承人依法应纳之各类税费以及各种债务。倘若是遗产之实额无法满足此等债务偿付要求,作为法定权益之人,继承人可自由选择无需承担超过遗产实额的那部分债务,除非是出于其本人意愿而进行主动偿还。但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之权益,那么对被继承人应缴之各项税收以及债务,便无须由其负责。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首要步骤便是明确继承人所能继承的遗产范围与实际价值;接着以此计算出财产的净值,进而用以清偿所有的债务。若经计算发现遗产净额尚不能满足全部债务之需,继承人仍有权利自行决定是否承担或部分承担超过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倘若继承人决定继续行使继承之权,则须依照相关法规及资产分配计划来妥善处理其债务问题。而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那么他们无需负起对已故被继承人的任何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倘若有继承人承袭了他所遗留的遗产的话,那么债权人便可向该继承人主张债权,并且敦促其偿还欠款;
但若继承人有主动表示放弃继承之意时,则债权人亦可尝试请求从该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之中来抵偿全部或部分的债务。
另外,若是这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亦或是存在着第三方保证人的话,债权人同样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或其他代表人追索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债务人死亡还能财产保全吗
在债务人离世的背景下,债权人依然可行使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
然而,为了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以及债权的有效追收,必须明晰债务人的遗产范畴及其继承人们的实际状况。
财产保全的初衷在于防范债务人滥用财产权,试图通过恶意转移资产来规避债务。
当债务人不幸离世后,其遗留下来的遗产便转化成了偿还债款的重要财产来源。
如果拥有多个合法的继承人,而这些继承人又有可能对遗产展开处置行动的话,为了保障债权能够依法得到清偿,作为债权人的你有权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对债务人的遗产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
当然,在申请财产保全的过程中,你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物,并且需要在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时效期限之内及时完成相关申请手续。
此外,你还需要特别留意到,所进行的财产保全书面对债务人的遗产范围应该保持适当的限制,不可超出债权的实际金额从而造成过多的资产冻结。
总之,尽管债务人的死讯确实给财产保全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困难和挑战,但是只要我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就完全有可能克服这一障碍并确保债权的顺利实现。
继承人需按遗产实额偿还被继承人的税费和债务。若遗产不足,继承人可选择不承担超出部分,除非自愿。若放弃继承,则无需负责任何债务。实践中,先确定遗产范围和价值,再清偿债务。不足时,继承人可决定是否承担超出部分。若继承,需依法妥善处理债务。若放弃,则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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