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死亡会执行住房吗
若借款人不幸离世,则其资产可用于清偿欠款。倘若借款人为房屋所有者且其房产被查封或扣押,执行员有权要求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其应尽之法律责任。若被执行人逾期未能遵守,人民法院亦有权对已被查封和扣押的财产进行拍卖,这其中自然也包含了该处住宅。因此,假如借款人生前的住房已经设定抵押或者被视为财产而遭强制执行,那么对该住房进行执行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二、债务人死亡还可以讨回债务吗
若债务人不幸离世,债权人可依法请求债务人的法定遗产管理人以及遗嘱中的继承人共同负担逝者所遗留的未尽债务。
鉴于遗产总值的限制,继承人应在规定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缴纳税款及履行相关债务。
如果其所得遗产超出此限额,但继承人本着自愿原则愿意额外清偿的,则不在此限。
反之,若继承人行使放弃继承权,对于败人所负的税款与债务则无需负责偿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偿还顺序是什么样的
债务人离世之后,其所负之债务的偿还顺序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债务人留下的遗产必须被作为优先考虑的对象来进行债务的全额或部分清偿。
此处所说的遗产不仅涵盖了债务人生前合法所有的各类财产,比如房屋、汽车、存款以及投资所得的收益等等,还包括其个人享有的社会保险金和养老金等。
倘若债务人在离世前留有遗嘱并且对其债务的偿还做出了明确的安排,那么就应当严格遵循遗嘱中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然而,这种安排必须保证不会侵犯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反之,如果债务人并未留下任何遗嘱,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由其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遗产,并在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债务。
当债务人的遗产无法完全清偿其所欠下的全部债务时,对于那些普通性质的债务,应当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清偿;而对于那些附带有担保的债务,例如抵押贷款、质押借款等,担保权人则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此外,在涉及到共同债务的情况下,仍然存活的债务人仍需承担起连带清偿的责任。
借款人亡故,其资产可用于偿债。若其房产被查封或扣押,被执行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责任。逾期未履行,法院可拍卖查封财产,包括住宅。因此,已抵押或视为财产的住房可能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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