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取保候审后叫去几次

最新修订 |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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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被依法批准取保候审之后,被取保候审人员在接到公安机关传唤之时必须准时到场参加传唤,并且这个传唤过程是没有次数上的限制的。当取保候审时期完满但所涉案件尚未判决的情况下,在后续环节中的检察机构和法院可以继续采取取保候审等其他刑事措施。
公安取保候审后叫去几次

一、公安取保候审后叫去几次

公安机关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需要被取保候审人到案几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取保候审相关条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传讯时,已被依法批准取保候审之人,须应时赴庭接受询问,且传唤次数并无明确限定。如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案件尚未审结,则后续阶段的检察机关与法院有权继续采取取保候审等刑事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出来还会进去吗?

关于案件审判结果是否会导致当事人需要入狱服刑,应在经过专业法官团队审理之后,依法做出公正裁决。

请您注意,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最终将无法判定实际刑事责任,也并非终结,这并不代表当事人无需接受实际刑期惩罚。

一旦被取保候审,说明公安机关在采取拘留措施时,通常已经掌握了部分确凿的证据资料。

通过拘留期间的各项侦查行为,可能会进一步转变为逮捕并持续进行侦查工作。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取保候审是具有特定适用条件的,只有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且对社会危害程度有限的案件,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因此,大体上讲,在取得取保候审批准之后,当事人被判定缓刑罚金处罚等非实体刑罚的可能性将会相当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公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起诉的几率

在申请取保候审之后,该措施与检察机关是否会提起公诉并没有直接性的且不可否认的关联。检察机关决定是否对某个事例提起诉讼主要根据各种要素进行综合性的判断,包括事例的实际情况如何、相关的证据是否确凿有力以及犯罪分子的行为情节及其危害程度究竟严重与否,还包括犯罪分子的认罪悔罪态度等等。通常情况下,如果事例中的犯罪证据存在缺失或者明显不足以证明其犯罪的情况;或者犯罪行为情节微小,社会危害性较低,甚至无法被视为犯罪;又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多种情况,那么检察机关选择不起诉的可能性就会相应地增大。然而,具体的概率大小很难精确地进行估算,因为每一个事例都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如果您目前正在接受取保候审的监管,我们强烈建议您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并且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和辩护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公安机关传讯被取保候审人时,其应按时到庭接受询问,传唤次数无固定限制。若取保候审期满而案件未结,检察机关和法院可继续采取取保候审等刑事强制措施。这确保了案件审理的连贯性和法律程序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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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对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活动地域的限制。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必须经过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负责执行的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得到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的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做到随传随到。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利用自身仍有的一定自由实施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诸如对有关证人进行威胁、殴打、报复或者引诱证人作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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