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自动消失吗现在
取保候审是否会在特定时期内自动解除?
取保候审制度并不能自动终止执行。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期限最长不可以超过十二个月。尽管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期限有所限制,但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其并非会自动解除,而需要由司法机关依法出具解除通知书。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收到该通知书时,便意味着取保候审的强制性措施已经正式解除。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出来后怎么办
在获得取保候审资格之后,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对待这个过程呢?以下是一些建议供您参考:
首先,在取保候审期间,务必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别是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绝对不能擅自离开发生活的市区或者县域,并且,如果您的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了任何变化,请务必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对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其次,当解除了取保候审的身份之后,若您采用的是以保证金作为担保方式的形式获取的取保候审资格,那么您可以前往相关机构领取保证金。
需注意的是,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实际上属于强制性措施中的一种,具体而言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针对没有被逮捕或者已逮捕但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预防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手段,即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会开具保证书,确保他们能随时听从召唤,且不对其进行拘留或者暂时释放其限制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三、取保候审多久时间去派出所报到
在接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他们不得擅自违反相关法规的限制,如未得到执行机构的批准,便不能擅自离开其所居留的市或者县城。关于在何时需要向公安部门进行定期汇报,这方面并无统一且清晰的法定义务予以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这个义务是由负责实施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依据具体的事例事实和情况而做出的判断与决策,有可能会要求被取保候审人员进行例行性的定期汇报,例如每星期甚至每个月都要前去报告。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需保证自身的通讯设备能够随时保持通畅,以期能积极配合执行机构的监管工作。若执行机构通知其进行汇报,那么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否则将面临着被撤销取保候审资格,进而改变强制措施的风险。
取保候审制度不会自行终止。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届满时,需由司法机关出具解除通知书。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收到此通知书,取保候审的强制性措施即正式解除。这意味着,取保候审的结束需依法进行,不会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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