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说是合伙投资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10-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假设你给别人借钱,然后那个人说这笔钱是用来做生意上的合伙人投资的,可是他们又拿不出足够的证据来证实这个说法是真的,也就是不能证明这笔钱真的用在了合伙的事情上,而且还得符合他们之间的合作协议。那么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这个合作协议其实就是大家为了一起干点什么事才签的,所以大家都应该一起承担风险,分享利润。
借钱不还说是合伙投资怎么办

一、借钱不还说是合伙投资怎么办

假设借贷方提出其所借款项乃是用于合资经营之用,然而若其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该笔款项在实际使用上确实具有实现合资合作以及符合既定的合资合同条款的用途,那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合资合同的签订是建立在各方共同追求事业发展这一基础之上的,各参与者需共同分享收益,同时也需要共同承担相应的风险。因此,倘若借款并未真正用于合资业务,或者与合资合同的约定相违背,那么借贷方可能无法以合资投资作为抗辩理由来抵消其应负的还款责任。在此种情形之下,贷款方有权要求借贷方提供有关合资合同、投资协议、财务记录等方面的证据,以便证实借款确实用于了合资投资。若借贷方无法提供此类证据,或者所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借款是合资投资的组成部分,那么贷款方便可依据借款合同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借贷方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如若借贷方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贷款方则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决借贷方偿还借款。在诉讼程序进行期间,法院将会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借款的性质以及借贷方的还款责任做出最终判断。若经法院认定,借款并不属于合资投资范畴,那么借贷方将被判决必须全额偿还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二、借钱不还说没钱怎么办

若涉及到借款、交易或其他各类法律关联事务中并未签订借据、欠条或是合同,这仍不妨碍以法律提起诉讼程序。

只要拥有其它充分证据能够阐明盖章的法律关联性即可,例如电话录音记录、微信聊天数据等;

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通常为三年)内,债权人有权亲自前往原告(债权人)所在区域的法院或被告(债务人)常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被告支付相关款项及相应的利息。

在提出诉讼时,需提供相关证据等来证明存在法律关联性的存在,法院便会予以立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三、借钱不还说没有怎么办

对于此类状况,首先您需确保妥善保管与借款有关的各类证据,例如借据、转账凭证以及能够证实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各类通信交流记录等。倘若对方旗帜鲜明地表示自身缺乏偿还能力,那么您可尝试先同对方共同协商拟定合理的还款期限。若协商未能取得理想效果,您便拥有诉诸法院的权利并提出民间的诉讼请求。在整个起诉和审判阶段,法院将根据您所提交的证据来判断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存在。若确认事实成立,法院将会做出判决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然而,若对方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您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会采取相应措施,如调查控制被告方的财产,包括银行存款、房地产、机动车辆等,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但是请务必注意,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通常为三年,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若借贷方未能证明借款用于合资经营且符合合同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资合同基于共同事业,需共担风险。若借款未用于合资或违反合同,借贷方不能以合资投资为抗辩。贷款方可要求提供合资合同、投资协议等证据,否则可要求全额偿还本金及利息。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3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钱不还说是合伙投资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46****42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1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5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7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3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1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4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5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0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8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6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2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2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6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借钱不还还说是合伙投资怎么办
若借款人以合资投资为名借款,但未实际进行投资,而是以此掩盖真实借款意图,这可能构成虚假意思表示或恶意串通,违反《民法典》规定,导致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出借人可依法起诉要求偿还借款及利息。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合伙投资协议中约定投资金额有利息的属于民间借贷吗
[律师回复]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都要按照约定履行己方的义务,同时也有权依法享有各自的权利。具体来说,作为出借方,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向借款方提供约定金额的义务,同时享有收取相应利息以及借期届满时全额收回本金的权利。作为借款方,有依约定用途合法使用借款的权利,但同时也必须依约履行支付利息以及到期足额归还本金的义务。任何一方未依约履行义务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因此,民间借贷中,完全可以在约定利息的同时另行约定违约金。但根据2020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依法妥善审理非金融机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的规定:“借贷合同当事人既约定借款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该条
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进行调整后的违约金与利息之和不得超过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钱不还说是投资怎么办
如果你那个借钱的哥们儿说他把钱借去做了投资,但是却连个苍蝇都没拍到,那你就可以要求他给你看投资的凭证嘛,比如投资协议、转账的收据、投资项目的证明之类的。要是他连这些东西都拿不出来,那你就可以去找法院帮帮忙,让他们看看能不能找到这些证据,这样才能知道他到底是不是真的把钱投出去了。然后法院就得像侦探一样,仔细查证这些证据,这样才能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来。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合伙经营,投入期间,合伙人不能投钱怎么办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做假账无论是合伙还是个人营业,都是触犯了《会计法》是要追求刑事责任的,严重的是要刑罚的。至于合伙人欺诈里面并没明确这一条,以后多加主意就是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不建立财务账本,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涉嫌犯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违反此规定的,给于处分、罚款。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确认真实账务的手段有很多,例如从生产、销售等环节入手核查,从客户方面入手调查等等。这些手段可以由公安或司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公民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实施。
4、一旦掌握合伙人做假账的证据,可以到,也可以到司法机关报案。建议在此之前,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29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投资合伙投资诈骗公司,合伙人虚假出资,不赔
[律师回复] 你好,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不旅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的特征如下:
1、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行为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即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结果。
2、违约责任的方式和范围的确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民法通则》第11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即体现了这一特征。
3、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对违约行为进行制裁,其目的是补救合同中权利人因对方违反后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当然也是给违反合同的人以惩戒。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的各种形式,如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等都属于财产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违约行为。即违反合伙协议的行为。
2、主观过错。主观过错对于违约责任的构成,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广泛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只要当时人有违反合同的行为事实,又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其能提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明,才不会承担责任。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
1、赔偿损失。
2、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当事人违反合同依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给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责任形式。
3、继续履行。
4、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适用补救措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一般只有在违约方对合同不适当履行的条件才适用补救措施;二是采取补救措施必须有可能。合伙协议也是一种合同,合伙人必须依法履行,如果不履行即应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伙投资给投资人写了借条是否违法
当事人实施民事行为需具备相应行为能力,表达意见应明确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转为有限责任合伙人,合伙企业也需依法转型。如无法达成一致,该合伙人需退出合伙组织。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合伙投资给投资人写了借条是否违法
当事人实施民事行为需具备相应行为能力,表达意见应明确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转为有限责任合伙人,合伙企业也需依法转型。如无法达成一致,该合伙人需退出合伙组织。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你好,我家里是做生意的,所以这些年赚了些钱,我找了几个朋友想合伙开公司,每个人都需要出资,现下我们对于投资的份额以及分红分工义务权利等都谈妥了,现在就剩下签订合同了,我想请问下如何拟定合伙投资合同?
[律师回复]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29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书面借据的认定方法,若被告却主张借款是合伙投资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书面借据的认定方法
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一)结合鉴定认定。一方提交的书面借据要通过对方当事人的质证,当事人对书面借据的质疑有形式上和实质上两方面。形式上的质疑集中在借据全部或部分内容是否是借款人所写。对这种质疑一般可以通过鉴定予以解决,法官结合鉴定结论来认定书面借据是否借款人所写。
(二)综合分析判断。当事人对书面借据实质上的质疑一般有:是自然人间的借贷还是自然人与单位的借贷、是借款还是合伙的投资、是否有担保、担保人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等。这些质疑实际是一方当事人对书面借据表现内容的质疑,即否定书面借据的一部分内容,这涉及法官对书面借据的认定与否以及认定程度。书面借据落款处都有借款人的签名。一般来说,自然人的借贷仅有借款人的签名,而单位与自然人的借贷除有借款人的签名外,还应有单位的公章。当事人主张推翻书面借据表现内容的,法官应从借款的用途、其他人证、书证等予以综合分析,以判断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其他证据不足以推翻书面借据的,应对书面借据予以认定,因书面证据与其他证据相比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有时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与法律的确认有一定差距。比如,出借人认为是借给单位的钱,但没有单位的公章,只有经手人的签名。经手人也说是给单位借款,但又拿不出单位的授权,出借人也没有其他证据。那么,只能根据书面借据反映的内容确认法律关系。这种确认也体现出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原则,即出借人在借款时应要求借款人出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要求在借据上加盖单位公章。但出借人在当时放弃了这些权利,这样就无法在以后的诉讼中请求法律根据自己的意思确认某种法律关系。
二、若被告却主张借款是合伙投资怎么办
有的原告提交书面证据要求被告偿付借款,被告却主张是合伙投资;有的书面证据写的是合伙投资,但一方当事人却主张借贷纠纷。
对这类有争议的书面证据不能仅凭其表现内容确定,认定的关键应是从区分借贷与合伙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入手。如果书面证据有“合伙”字样,但实际上并不具有合伙的四个法律特征,就不能认定是合伙法律关系。如果书面证据是借款,被告主张是合伙投资,但双方没有合伙协议,其所举的证人证言虽陈述当事人双方是合伙关系,但对合伙的具体内容却不知道,不能认定为是合伙投资;即便当事人有合伙关系,如果不能排除合伙人间的个人借款,也不能认定为合伙投资。借款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但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的,就不能认定为合伙组织的借款,应由借款人个人偿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以借条起诉,被告说是投资属于借款纠纷吗
处理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纠纷时,应依据民间借贷规定向法院申诉。法院会判断是否符合投资关系的核心特征,如风险共担、收益共享,以及是否参与企业运营等。投资与借贷的主要区别在于:投资可参与管理和风险承担,收益与盈利挂钩;而借贷仅为债权关系,风险固定,收益固定,到期还本付息。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欠款追讨 > 借钱不还说是合伙投资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