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怎么立案

最新修订 |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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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事诉讼的立案流程流程如下:在开始时,相关承办人员须填报《立案报告表》,此表格内容应涵盖以下六个主要部分:填报单位信息;案别信息,即指案子所属类别;统一编号;详细的发案时间和所在具体地点;伤亡状况以及相关财物损失价值;对整个案情的概括陈述;承办人的姓名及其完成填表的具体时刻。
民事诉讼怎么立案

一、民事诉讼怎么立案

民事诉讼的立案流程

流程如下:在开始时,相关承办人员须填报《立案报告表》,此表格内容应涵盖以下六个主要部分:填报单位信息;案别信息,即指案子所属类别;统一编号;详细的发案时间和所在具体地点;伤亡状况以及相关财物损失价值;对整个案情的概括陈述;承办人的姓名及其完成填表的具体时刻。

其次,维修人员需制作出详尽的《立案请示报告》,并在该报告经过本机构或部门领导的批准通过之后,形成《立案决定书》正式文件,签署确认生效。值得关注的是,若是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那么还需要将之上报给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处理。若上级人民检察院判定该案件不应予以立案,则会采用书面方式向下属人民检察院通报,要求撤销相应案件。在人民法院接受到的自诉案件中,倘若经过其认真审查后认定此类案件具备立案的资格条件的话,则应当在接收到来自诉讼者的自诉状或是口头告知后的次日起算,第15天之内完成立案程序,同时给以书面形式通知自诉当事人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民事诉讼怎么收律师

在民事诉讼领域,律师费用的分配通常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但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实践中,律师事务所作为承接业务代理的主体,会依据法律要求,统一代表律师与委托人签署正式的委托合同,并按规定向委托人收取相关费用,同时确保所有收入均如实入账。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形式,其中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其浮动范围则由各省级、自治区及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协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自诉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三、民事诉讼怎么判才算胜诉

在民事法律程序中,所谓“胜诉”通常意义上指的便是原告所提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较高比例的支持与采纳。而具体的评判标准则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原告所主张的事实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后被确认为真实存在,那么便可以说该事例的事实情况与原告的陈述及提供的证据相吻合。其次,当法院对原告所提出的主要诉讼请求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例如要求被告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者停止侵权行为等等,且最终的判决结果能够满足甚至超越原告的期望值时,我们便可以将其视为一种胜诉的表现形式。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有时候胜诉并不意味着原告的所有诉求都能得到全面的实现,只要关键性的和核心的请求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和支持,同样也可以被视为一种胜诉的情形。举例来说,假如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高达100万元的赔偿金,但法院最终判决仅需被告支付80万元,尽管这并未完全达到原告的最初期待,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情况仍然可以被视为一种胜诉。总而言之,对于胜诉的判定,我们必须综合考虑到事例事实的认定、诉讼请求的支持力度以及最终判决结果对原告合法权益保护程度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民事诉讼立案流程简述:承办人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案件详情、发案情况、伤亡财物折款、承办人及时间等。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审核后形成《立案决定书》并签字盖章。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需向上级备案,上级认为不宜立案则通知撤案。法院自诉案件符合条件,15日内办理立案手续并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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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怎么立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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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如何进行民事诉讼程序立案,民事诉讼程序立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程序立案是怎样的 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要求他们实事求是,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但是,诬告不同于错告。因为诬告是行为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无中生有地控告他人犯罪的行为;错告,则是行为人由于认识上的错误而致使所告之事与事实有出入。两者的性质截然不同,前者属于故意行为,对此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后者应当向他讲明情况,让其接受教训,而不应追究法律责任。 公检法机关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免遭,确保其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行为的,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为他们保守秘密。 但是,在审判阶段则不受此规定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否则,其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都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遇有此种情况,应当向他们说明理由,要求其出庭作证或者同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内容。 司法实践中,对匿名举报应当进行具体分析:一方面,因为控告人人害怕而匿名举报,其内容很可能是真实的,且有证据意义;另一方面,又可能是出于诬告陷害之目的,或为了转移司法人员的视线而搞假材料进行匿名举报,因此,对匿名举报的材料在查证以前,只能作为立案材料来源线索,而不能作为立案的根据。 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为了做好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工作,一般采取下列步骤和方法: (一)事实审查。审查事实,首先要审查有无事件发生,然后审查已经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案件。如果属于犯罪案件,还要审查对行为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通常的做法有: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自首人进行询问或讯问;向有关的单位或组织调阅与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证据材料;必要时委托有关单位或组织对某些问题代为调查;对特殊案件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必要的专门调查措施;对自诉案件,人民应当认真进行审查,认为证据不充分的,告知自诉人提出补充证据,在立案前一般不再进行调查。 在立案阶段所进行的调查,其目的在于了解与犯罪有关的事实情况,应当限定在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内进行,能扩大范围。 处理 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人民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二)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 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门给予一定处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举报材料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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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立案材料
1、起诉状。2、主体资格证明。3、起诉证据材料。起诉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4、授权委托书。5、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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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多少钱能立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在生活中,发生了纠纷,是可以在私下进行协商的,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是可以到当地的进行诉讼的。但是有很多人认为只有到了一定的金额才立案,但是并不是这样的。那么关于关于立案的具体流程以及费用是怎样规定的呢? 1、民事诉讼首先需要预交费 原告在接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具体费用按照不同案件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否则,按自动撤回处理。被告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和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涉外案件的被告为三十日)内提交答辩状,并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被告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被告不确认受送达人和送达地址的,承担送达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 2、立案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如系军人军属身份的,要注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送达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 (2)有明确的被告。有关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的要求同上,同时应提供被告明确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原告应提供与争议事实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份数及提交时间。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3、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本院在接到原告提交的状后,将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对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4、预交诉讼费 原告在接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具体费用按照不同案件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否则,按自动撤回处理。被告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和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涉外案件的被告为三十日)内提交答辩状,并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被告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被告不确认受送达人和送达地址的,承担送达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 5、举证 原、被告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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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立案流程
民事诉讼立案流程严谨而细致。当事人需提交书面诉状及副本,并提供原告主体证明及支持诉讼观点的证据材料。提交书证等材料时,需填写证据清单并加盖公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归档。 立案庭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在七日内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依法不予受理。当事人需在接到立案通知后七日内预缴案件受理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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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如何建立民事诉讼制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传统意义上,消费、投资与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当前,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在经济增长中发挥主要拉动作用阶段。经济结构不断优化,2020年—2020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47%提高到6 4.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适应消费加快升级,以消费环境改善释放消费潜力,以供给改善和创新更好满足创造消费需求,不断增强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作用。 消费维权法律制度的多样化、成熟度等标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亦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准,构建起完善的、多元的、多层次的立体保护消费权益法律体系,公民个体消费权益和构成消费公共利益的集合权益才能得以充分保护。发挥司能,保障消费维权、改善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心、拉动经济增长,是人民的重要使命。 但毋庸讳言,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及消费群体纠纷特点,经营者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维权成本高现状仍然持续。特别是随着生产和服务的日益集中化、专业化、复杂化,侵害大规模消费者或者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增多,比如问题疫苗事件、问题奶粉事件、消费领域的霸王条款等,单纯依托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者私益诉讼难以根本解决问题。最高人民在《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法律规定基础上,制定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明确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适用范围、消费领域社会公共利益类型化、管辖、原告处分权的限制、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关系、请求权类型及责任承担方式、裁判既判力等问题。我国公益诉讼尚处于起步阶段,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待实践探索和检验。
民事诉讼立案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立案材料有哪些:
一、状。
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状共提供三份,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
二、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下列人员或组织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诉讼,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清算组(人)、信托监察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失踪人财产代管人代权利主体的,应提交具有上述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七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要求确认他人婚姻关系无效的,应提交其与婚姻当事人为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诉讼代表人提讼的,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选其为诉讼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三、证据材料。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下列案件,原告应当附有相应的证据:
(一)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复印件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的复印件;
(二)按照管辖协议的案件,应当提交书面管辖协议复印件;
(三)提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要提供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不成的调解书,所花费的费用单据等证据材料;
(四)离婚案件,需提交结婚证、有子女的提交出生证或户口证明。属事实婚姻的,需提交住所地基层组织的证明。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中否破裂的证据;
(五)合同类案件,需提交合同书及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六)其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证据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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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立案流程
民事诉讼立案流程严谨而细致。 当事人需提交书面诉状及副本,并提供原告主体证明及支持诉讼观点的证据材料。 提交书证等材料时,需填写证据清单并加盖公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归档。 立案庭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在七日内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依法不予受理。 当事人需在接到立案通知后七日内预缴案件受理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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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立案资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事诉讼立案材料有哪些:
一、状。
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状共提供三份,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
二、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下列人员或组织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诉讼,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清算组(人)、信托监察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失踪人财产代管人代权利主体的,应提交具有上述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七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要求确认他人婚姻关系无效的,应提交其与婚姻当事人为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诉讼代表人提讼的,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选其为诉讼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三、证据材料。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下列案件,原告应当附有相应的证据:
(一)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复印件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的复印件;
(二)按照管辖协议的案件,应当提交书面管辖协议复印件;
(三)提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要提供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不成的调解书,所花费的费用单据等证据材料;
(四)离婚案件,需提交结婚证、有子女的提交出生证或户口证明。属事实婚姻的,需提交住所地基层组织的证明。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中否破裂的证据;
(五)合同类案件,需提交合同书及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六)其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证据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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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起诉几天立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法院立案审核期一般是七个工作日,从收到起诉书开始算。法院会检查起诉书内容,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比如明确被告、合理诉求、充分证据这些,就立案并通知双方;不然的话,就发裁定书,说不受理。原告可以按法律规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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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中的立案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程序立案是怎样的 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要求他们实事求是,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但是,诬告不同于错告。因为诬告是行为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无中生有地控告他人犯罪的行为;错告,则是行为人由于认识上的错误而致使所告之事与事实有出入。两者的性质截然不同,前者属于故意行为,对此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后者应当向他讲明情况,让其接受教训,而不应追究法律责任。 公检法机关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免遭,确保其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行为的,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为他们保守秘密。 但是,在审判阶段则不受此规定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否则,其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都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遇有此种情况,应当向他们说明理由,要求其出庭作证或者同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内容。 司法实践中,对匿名举报应当进行具体分析:一方面,因为控告人人害怕而匿名举报,其内容很可能是真实的,且有证据意义;另一方面,又可能是出于诬告陷害之目的,或为了转移司法人员的视线而搞假材料进行匿名举报,因此,对匿名举报的材料在查证以前,只能作为立案材料来源线索,而不能作为立案的根据。 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为了做好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工作,一般采取下列步骤和方法: (一)事实审查。审查事实,首先要审查有无事件发生,然后审查已经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案件。如果属于犯罪案件,还要审查对行为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通常的做法有: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自首人进行询问或讯问;向有关的单位或组织调阅与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证据材料;必要时委托有关单位或组织对某些问题代为调查;对特殊案件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必要的专门调查措施;对自诉案件,人民应当认真进行审查,认为证据不充分的,告知自诉人提出补充证据,在立案前一般不再进行调查。 在立案阶段所进行的调查,其目的在于了解与犯罪有关的事实情况,应当限定在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内进行,能扩大范围。 处理 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人民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二)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 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门给予一定处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举报材料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控告。
民事诉讼立案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案件立案条件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民事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的争议。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而不论所列的被告是否适格,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在立案阶段,不进行审理和查明,因此,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确认什么等应清楚、明白,不能模棱两可。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的理由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确凿,在立案审查阶段不问。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原告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主管,人民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另外,接收诉状的必须对该案有管辖权才能正式受理该案件。
民事诉讼多少钱才能立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在生活中,发生了纠纷,是可以在私下进行协商的,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是可以到当地的进行诉讼的。但是有很多人认为只有到了一定的金额才立案,但是并不是这样的。那么关于关于立案的具体流程以及费用是怎样规定的呢? 1、民事诉讼首先需要预交费 原告在接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具体费用按照不同案件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否则,按自动撤回处理。被告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和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涉外案件的被告为三十日)内提交答辩状,并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被告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被告不确认受送达人和送达地址的,承担送达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 2、立案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如系军人军属身份的,要注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送达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 (2)有明确的被告。有关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的要求同上,同时应提供被告明确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原告应提供与争议事实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份数及提交时间。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3、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本院在接到原告提交的状后,将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对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4、预交诉讼费 原告在接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具体费用按照不同案件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否则,按自动撤回处理。被告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和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涉外案件的被告为三十日)内提交答辩状,并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被告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被告不确认受送达人和送达地址的,承担送达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 5、举证 原、被告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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