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房可以买卖交易吗
拆迁房屋能否进行买卖交易?
拆迁安置房具有交易之资格。在我国,拆迁安置房多为政府在实施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过程中,对于被拆迁市民居住问题提供的安置用房;经过五年后,若得到产权证书,则其买卖行为是合法且有效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拆迁房可以贷款吗
关于拆迁安置房是否可进行贷款业务的问题,答案为是。
只不过通常情况下并不倾向于使用贷款的方式,这主要原因在于拆迁补偿所给予的金额往往会超过购房所需支付的费用。
对于安置房贷款的具体办理条件,其内容如下:
首先,必须拥有本市的合法居住证明或者有效的长期居留证;
其次,在申请贷款之时,确认住房公积金已经持续缴纳并长达一年以上,对于新建账户的员工来说,其缴存时间需满足六个月以上;
第三,安置房确实存在拆迁的事实;
然后,确保您愿意以全额抵押的方式来获得贷款用于购买该安置房;
接下来,您的经济来源必须稳定且足够,个人信用评价优良,有能力按时偿还所有的贷款利息以及本金;
最后,如果您或配偶仍有未能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那将影响到您此次贷款的申请。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两种情况:
由大型市政建设工程引起的拆迁,由此产生的配套商品房或者配购商品房不允许贷款;
另一种是由于房地产开发等因素导致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为被拆迁者提供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类房屋可以像普通商品房那样自由交易,自然也同样可以申请按揭贷款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拆迁房可以更改户主吗
针对拆迁房能否进行户主变更这一问题,需要依据其具体状况来加以判断。通常而言,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已然达成,然而房屋产权尚未正式登记,此时欲对户主信息进行修改便可能需要得到拆迁部门的认可,并遵循相应的流程进行办理。倘若房屋产权已获正式登记,那么此类情况下的户主变更即视为房产所有权的更迭,须遵守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物权登记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举例来说,可能需要提交各类相关证明资料,例如身份证件、原始所有权凭证以及变更缘由的说明性文件等,同时还应遵照所在地的不动产物权登记部门所指定的程序和步骤来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总的来讲,拆迁房的户主变更在程序及条件设置上都有着非常严谨的规范规定,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建议您向当地负责拆迁工作的主管部门以及不动产物权登记机构寻求专业建议与帮助。
拆迁房在取得产权证书并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买卖交易。这些条件通常包括房屋产权达到一定的年限,例如五年,并且成功取得所有权证书。满足这些条件后,拆迁房的销售活动将得到法律的认可与支持。但请注意,具体交易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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