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判五个月怎么算

最新修订 | 2024-11-01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交通肇事罪判处的五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日起算。若此前已被先行羁押,羁押日可折抵相应刑期。同理,拘役刑亦从判决执行日起计算,先前羁押时间同样折抵。确保刑期计算公正,保障罪犯权益。
交通肇事罪判五个月怎么算

一、交通肇事罪判五个月怎么算

交通肇事罪被判处五个月的刑期如何计算?

量刑标准方面,若犯罪者被定罪为交通肇事罪并受到有期徒刑的制裁,那么其刑期将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如果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被先行羁押,则每一天的羁押都可以折算成一天的刑期。同样地,对于被判拘役的罪犯来说,他们的刑期也会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而在此之前的羁押时间也可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折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因刑事犯罪判刑的,刑期的具体计算方式为: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交通肇事罪为何可以判缓刑

交通事故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且满足缓刑的法定适用条件,则可运用缓刑制度进行量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文规定,实行缓刑制度的首要前提便是罪犯须因犯下拘役这样的轻微刑事责任或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

此外,还需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犯罪情节必须相对较轻;

(2)需要有真诚悔过的行为表现;

(3)不会再次危害社会;

以及(4)宣告缓刑的行为不会给其居住社区带来严重不良影响。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未成年人、孕妇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长者这三类人群,在确定其是否应予缓刑时,相关法律应予以优先考虑。《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交通肇事罪不起诉后怎么办

若在交通肇事事件中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则意味着检察院对该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行为认定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其犯罪情节轻微,根据法律规定无需给予刑罚或免于刑罚。在此种情形之下,首先,相关执法机构将解除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例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次,被不起诉者的个人档案中将不会记录任何犯罪记录。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此事件将对当事人产生完全无害的影响。例如,在某些特定行业的从业资格审核过程中,以及在部分需要严格政治检验的事务中,该事件可能仍然会被作为参考因素加以考虑。此外,即使在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后,若该事故导致了民事赔偿责任,当事人仍需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赔偿义务。如之前已就民事赔偿事宜进行过协商并支付款项,应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免未来可能发生的争议。

交通肇事罪判处的五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日起算。若此前已被先行羁押,羁押日可折抵相应刑期。同理,拘役刑亦从判决执行日起计算,先前羁押时间同样折抵。确保刑期计算公正,保障罪犯权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4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肇事罪判五个月怎么算
一键咨询
  • 166****66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4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3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8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3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5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2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4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8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5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3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0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6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8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5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拘役五个月算坐牢吗
拘役是短期限制犯罪人员自由、进行强制性劳动改造的刑事处罚,通常持续一个月至六个月,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短期监禁和改造的罪犯。由公安部门执行,期间罪犯每月可回家一至两天,参与劳动者可获经济报酬。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五指山市坡道交通肇事处理时间是怎样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五指山市坡道交通肇事处理时间是怎样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
1、暂扣车辆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2、责任认定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3、伤残评定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4、赔偿调解期限
公安机关在查明事故真相、认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后,可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拒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时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拘役五个月算不算有案底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说的通俗点就是坐牢,这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虽然刑期比较多,强度也没有被判有期徒刑的大,但这也是刑罚中的一种,因此被判拘役的人是会留案底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交通肇事死亡因果关系各占百分之五十,肇事方还承担刑事责任吗
[律师回复] 只要是死亡一个人,交通肇事死亡因果关系各占百分之五十,肇事方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有一次事故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的同等责任,肇事者才能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54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累犯因交通肇事罪被判五年,法院会判多久
[律师回复]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正式向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1.作案时间。作案时间是指作案人实施犯罪活动从开始到结束的持续时间。任何人作案都离不开一定的时间,如果不具备作案时间,就可以排除其直接实施犯罪的嫌疑。因此,作案时间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基本条件。
2.作案空间。作案空间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所涉及的地点和场所。任何案件都有一定的空间,离开空间的案件是不存在的。在发案时间内,是否进入与案件有关的空间,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重要条件。
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作案人与案件之间的内在联系。案件的发生往往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只不过有的因果关系比较明显,有的因果关系不太明显。因此,因果关系也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重要条件。
4.作案工具。作案工具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所使用的器具、物品。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往往要使用一定的工具,这些工具大多具有一定的行业性或地区性,有的能反映出作案人的职业、专门知识、技能。因此,作案工具也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重要条件。
5.赃物。赃物是指作案人通过实施犯罪活动所获取的物品。某人持有赃物,往往与案件有关联。因此,有些案件,尤其是侵财型案件,应把赃物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6.痕迹物证。痕迹物证是指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各种痕迹和物品。与犯罪活动有关的痕迹和物品,通常能反映出作案人的个人特点以及物品的特征。因此,痕迹物证是确定嫌疑人的条件之一。
7.特殊技能。特殊技能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具有的不同于普通人的技术、能力。如利用绘图、刻印技术、有价证券、印章、票证,利用爆破技术爆炸等。有些案件,应把特殊技能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8.体貌特征。体貌特征是指作案人的人身形象和特点。它包括作案人的性别、年龄、身高、口音、发型、面部特征、行走姿式以及穿着式样、颜色等。有些案件,作案人体貌特征给被害人或目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可将作案人的体貌特征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9.知情。知情是指作案人在实施犯罪前,了解和知道现场、侵害对象等情况。有些案件,在现场上能反映出作案人对现场的进出口、财物存放、保管、安全防范情况以及被害人的生活规律等十分熟悉,说明作案人知情,可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10.反常。反常是指作案人作案前后违反常规的表现或状况。一些作案人在作案前后常常表现出语言、行为等方面的反常,或者在案发前后经济状况差别巨大等。有些案件,反常可以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肇事罪几个月
交通肇事罪的刑期根据犯罪严重程度而定。一般造成重伤或重大财产损失,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涉及逃逸、醉酒驾驶等恶劣情节,刑罚将更重。然而,具体刑期需法院根据审理情况裁定,确保公正合理。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撞死五十七岁老头,需要赔偿多少
[律师回复] 你好,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54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判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是属于有五个月的缓刑期吗?
判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就是有五个月的缓刑期,只要在缓刑期之内不再犯任何的罪行,那么在缓刑的考验期结束之后就不会再执行原来的刑期,但如果存在犯罪的情形就会马上收监执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责任认定是五五责的话会怎样判刑?三七又会怎样判刑?
[律师回复] 交通肇事罪在判刑时并不考虑责任划分,即只要应承担责任,即认为构成犯罪。至于量刑,可以根据法条规定,再结合当时实际来判断: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发生重大事故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交通肇事罪上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判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是属于有五个月的缓刑期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判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是属于有五个月的缓刑期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犯罪嫌疑人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判了五年,法院会怎么判
[律师回复]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正式向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1.作案时间。作案时间是指作案人实施犯罪活动从开始到结束的持续时间。任何人作案都离不开一定的时间,如果不具备作案时间,就可以排除其直接实施犯罪的嫌疑。因此,作案时间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基本条件。
2.作案空间。作案空间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所涉及的地点和场所。任何案件都有一定的空间,离开空间的案件是不存在的。在发案时间内,是否进入与案件有关的空间,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重要条件。
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作案人与案件之间的内在联系。案件的发生往往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只不过有的因果关系比较明显,有的因果关系不太明显。因此,因果关系也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重要条件。
4.作案工具。作案工具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所使用的器具、物品。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往往要使用一定的工具,这些工具大多具有一定的行业性或地区性,有的能反映出作案人的职业、专门知识、技能。因此,作案工具也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重要条件。
5.赃物。赃物是指作案人通过实施犯罪活动所获取的物品。某人持有赃物,往往与案件有关联。因此,有些案件,尤其是侵财型案件,应把赃物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6.痕迹物证。痕迹物证是指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各种痕迹和物品。与犯罪活动有关的痕迹和物品,通常能反映出作案人的个人特点以及物品的特征。因此,痕迹物证是确定嫌疑人的条件之一。
7.特殊技能。特殊技能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具有的不同于普通人的技术、能力。如利用绘图、刻印技术、有价证券、印章、票证,利用爆破技术爆炸等。有些案件,应把特殊技能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8.体貌特征。体貌特征是指作案人的人身形象和特点。它包括作案人的性别、年龄、身高、口音、发型、面部特征、行走姿式以及穿着式样、颜色等。有些案件,作案人体貌特征给被害人或目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可将作案人的体貌特征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9.知情。知情是指作案人在实施犯罪前,了解和知道现场、侵害对象等情况。有些案件,在现场上能反映出作案人对现场的进出口、财物存放、保管、安全防范情况以及被害人的生活规律等十分熟悉,说明作案人知情,可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10.反常。反常是指作案人作案前后违反常规的表现或状况。一些作案人在作案前后常常表现出语言、行为等方面的反常,或者在案发前后经济状况差别巨大等。有些案件,反常可以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交通肇事,撞死一个五十七岁的老头,如果认判还要赔偿吗?
[律师回复] 你好,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肇事 > 交通肇事罪判五个月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