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既遂条件都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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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挪用公款罪既遂条件:国家公务人员或代管国资者,故意非法转移公款。未经授权挪用公款于个人消费、商业盈利或非法用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涉及非法活动。挪用后超过三个月未还或用于非法活动未及时归还,即构成既遂。
挪用公款罪既遂条件都有什么

一、挪用公款罪既遂条件都有什么

关于挪用公款罪之既遂条件,总体上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涉案主体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特定职务及职责的国家公务人员或受托代管、运营国有资产的相关人员;

其次,在主观心理状态方面,行为者需要明确认识并意图将公有资金非法转移至他处使用;

再次,行为人需实际实施挪用行为,即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将公款用于个人消费、商业盈利活动或其他不法用途;

此外,所挪用的公款金额需达到一定标准,或者涉及到非法活动;

最后,从时间角度来看,若用于商业盈利活动或非法活动且未能及时归还,或者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则构成犯罪既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挪用公款罪怎么量刑?

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若被告人触犯该项罪名,根据其具体犯罪情节和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如果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趋于极端恶劣,威胁到公共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稳定,那么他将面临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处罚

最后,倘若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挪用公款的金额巨大且拒不归还,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会依据严格的法律标准给予其更为严厉的惩罚,包括而不仅限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三、挪用公款罪如何控诉怎么判

对于挪用公款罪的诉讼指控,一般情况下,主要是由检察机关承担此职责。

在实际操作中,首要任务便是明确犯罪行为人是否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以及其是否借助于职务之便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违法行为

量刑标准方面,对于触犯挪用公款罪的罪犯,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若情节较为恶劣者,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对于那些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拒不退还的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惩。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挪用的款项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等特定领域,那么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

至于量刑的具体轻重程度,则主要取决于挪用公款的金额、用途、是否归还等多方面因素。

例如,如果挪用的金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非法活动,这些都将对量刑产生重要影响。

挪用公款罪既遂条件:国家公务人员或代管国资者,故意非法转移公款。未经授权挪用公款于个人消费、商业盈利或非法用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涉及非法活动。挪用后超过三个月未还或用于非法活动未及时归还,即构成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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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即时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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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险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都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以造成实际的损害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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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只是暂时使用,后者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并没有打算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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