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的刑事拘留2日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给涉事人员留下案底记录。因为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短期而易变的强制性措施,既不是对当事人进行制裁的最终结果,也不是法律惩罚应该采取的确切手段。假如在后续调查过程中,发现并未构成犯罪事实或即使存在犯行,但情节较处事严重程度及其轻微不足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这样的处理方式将不会引起任何案底记录的产生。
然而,假设经由法庭审判最后宣判其确实犯有罪名且须接受刑事责任,那么这样一来就会不可避免地形成案底记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拘留2个月是否正常
在司法实践中,将涉罪人员羁押两个月实属罕见。
关于刑事拘留,其时限是指公安机关就涉案问题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并对逮捕申请进行审理的总计时间。
一般来说,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拘留的最长期限被设为14天。
但是,如果有流窜作案、反复作案或蓄意共谋犯罪的重大嫌犯,拘留期限最长可以达到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28天请律师晚吗
在当事人遭遇刑事拘留这种激烈状况下,距离其被刑拘已经过去了28天,然而此时雇佣律师并不会延误救援,只是相对而言,倘若能在早期阶段便聘请专业人士进行援助,将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更为有力的推动作用。所谓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在展开侦查工作时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在此期间,律师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代理他们进行申诉和控告,同时还可以协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事宜。尽管在刑拘28天之后再聘请律师仍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可能会错失一些早期的关键机会。然而,即使在这个时候才开始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依然有能力通过与当事人的会面来深入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向负责处理此案的相关机构提出专业的法律建议,从而为接下来的诉讼程序做好充分的准备。总的来说,尽早地委托律师参与到事件中来,无疑将对当事人更为有利。
司法实践中,通常2日刑事拘留不构成案底,因其为短期强制措施,非制裁结果。若后续调查发现无罪或罪行极轻,亦不记案底。但若经审判确认有罪并承担刑事责任,则会产生案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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