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之后,仍然存在着可能会被批准逮捕的风险。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仅仅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性手段,并不能够代表整个案件已经宣告结束,亦或是嫌疑人必定不会面临被批准逮捕的命运。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嫌疑人出现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或者案件的具体情况发生了显著的改变,比如有新的证据证实犯罪事实的严重程度,又或者嫌疑人存在着逃逸、销毁证据等潜在的危险因素,那么这些都有可能成为促使其被批准逮捕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是否一定要扣驾驶证
取保候审制度,即在刑事案件的整个诉讼流程中,由侦查机构、公诉机关以及审判机关共同针对尚未受到正式拘禁与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的一项预防性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责令被追究刑责的人员寻求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签署相应的担保文书,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以避免其逃逸、避躲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之实施。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取保候审的实施可以分为两种途径:一是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二是用人员作为保证人担保。至于具体采取哪种方式,则应当取决于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公安会冻结钱吗
在您成功获得取保候审的特殊期间内,对于事例的具体进展情况,公安机关难免会根据实际需要做出保留某项资金不动的决定。通常的情况下,如果有人被卷入的资金问题被视为与某种罪行有着直接的联系,或者可能是从犯罪活动中所获取的收益及其它相关利益,出于对事例侦办过程的顺利推进和防止相关资产不合法流动等因素的考虑,公安部门是完全具备行使冻结这些资金的权力。然而,这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执行,并且要遵循特定的工作程序和所设定的制约条件。倘若您在这个阶段因为种种原因而被取保候审,而公安机关又出于上述的各种原因而冻结了相应的资金,那么您有权利向他们提出关于冻结这项权益的理由和相关法规依据的质询。同时,假使您对冻结的决定持有异议,也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冻结的请求。请谨记,分析判断此次事件中是否会涉及到冻结以及具体的冻结范围,都受到事例的实际情况以及各种相关证据资料等多重因素的共同影响。
取保候审后,仍存被捕风险。它仅为刑事强制措施,非案件终结标志,亦非免于逮捕保证。期间若嫌疑人违规、案情重大变化(如新证据揭示罪行严重)、逃逸、销毁证据等,均可能促成逮捕决定。因此,取保候审不意味安全无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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