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必须通知本人吗
关于被取保候审人员的通知要求,通常情况下是需要直接传达至当事人本人。这一举措体现了对于被取保候审者的充分尊重,也为他们提供了了解自身法律状态以及应尽义务的途径。在作出此项决定之后,拥有裁决权的机构有责任及时地将消息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士。这样做既能确保被取保候审者的知情权得到保障,又能让他们清楚自己所处的法律环境以及应该遵循的各项规定。同时,通知到本人还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与司法部门进行合作,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要求,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区,如果住址、工作单位或者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则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需要怎么办理
首先,被相关部门羁押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之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给出是否同意申请的具体答复。
再者,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时,必须向其本人公开宣读并让其亲自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确认。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对于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罪行的患者;
接着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给社会带来潜在危险性的被告人;
最后是患有严重疾病、生存能力有限或者正处于孕期中的女性被告人均可享受取保候审待遇,因为这样的做法以保护他们的权益为首要考虑因素,且不会为社会带来任何潜在威胁。《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必须律师办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并不强制要求通过律师代理来进行取保候审的请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甚至辩护人等均有权利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处理取保候审事务上,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律师能够发挥出其独特的优势。他们深谙法律法规,能够更为高效地整理和搜集有利于事例进展的各种证据和资料,同时编纂优质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能有效地进行必要的沟通和磋商以解决事例中的实际问题。若您或您周围的朋友正在面临取保候审的困境,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当然,申请人自行申请取保候审亦是当事人应有权利之一。
被取保候审人员通知要求通常直接传达至本人,体现尊重并保障其知情权。裁决机构有责任及时告知,确保其了解法律状态及义务。通知到本人有助于与司法部门合作,遵守取保候审要求,如不得擅自离境、变更信息需及时汇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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