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在关于劳动争议的仲裁过程中,若干种特定情况均有可能使仲裁时效应得终止或暂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当一方当事人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或者向相关调解机构提出申请等途径来主张自身权益时,仲裁时效便会自动终止;
其次,如果一方当事人选择通过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从而促使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寻求法律援助的话,那么仲裁时效也会随之停止;
最后,倘若另一方当事人愿意主动承担责任和义务,那么仲裁时效同样将会终止。以上述任意一种情况为节点,仲裁时效自此开始将被视为已过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维权,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多久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事宜,需特别留意的是通常情况下总计为期一年。
此项时限自当事人明确或理应清晰了解到自身权益遭受到侵犯之时起开始计算计时。
然而,若牵涉到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因未能及时支付职工报酬引致的争议,相关的诉讼时效亦无需受如此严格的规定约束,不过仍需注意的是,倘若劳动关系已经终结,那么作为当事人的雇员必须在劳动关系结束后的第一个整年之内启动仲裁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维权,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争议仲裁一般会怎么判
民事劳动争议事例之仲裁结论的产生往往受到众多复杂因素的影响。首先,仲裁庭将对原、被告各自提出的各项证据进行严谨的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书、薪资支付流水单、考勤记录等等,以便对当时事件的真实状况有一个全面而准确的了解。若该事例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解除事宜,仲裁庭将会对解除行为的合法性进行深入的分析与评估,例如,劳动者是否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是否遵循了法定的解除程序等等。针对薪资纠纷这一焦点问题,仲裁庭将仔细核对薪资标准、计算方法以及是否存在拖欠、克扣等不当现象。至于加班问题,仲裁庭需要确认加班的实际发生情况,并审查是否具备相应的审批手续。总而言之,仲裁庭将依据客观事实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事例做出最终的裁决。裁决结果可能是完全支持劳动者的所有诉求,部分支持,亦或是驳回劳动者的请求。具体的裁决结果将视每一起事例的具体情况而定。
劳动争议仲裁中,特定情形可致时效终止或暂停:双方友好协商、申请调解时,时效自动终止;向政府部门投诉引发劳动监察介入,时效亦暂停;若对方主动担责,时效亦终止。任一情形发生,仲裁时效即视为过期。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