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可以起诉他让他多还吗

最新修订 | 2024-11-0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请求适当减少违约金。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起诉债务人,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的数额合理,且债务人违约行为确实导致了债权人的损失,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此,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债务人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但是否可以要求债务人多支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欠钱不还可以起诉他让他多还吗

一、欠钱不还可以起诉他让他多还吗

实践中,缔约方可自由设定违约金。若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诉讼仲裁机构可基于债权人申请上调;反之,若过高,可下调。这一规定意味着,若债务人违约拖欠款项,债权人可根据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要求赔偿。若金额合理且债务人违约造成损失,债权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欠钱不还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

倘若借款人未能如期偿还债务,其将不得不承受若干种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必须继续履行原偿债协议中的相关条款;

采取合适且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轻或消除其造成的损失;

以及对于已造成之损失进行赔偿等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这可能涉及到偿还借款本金及应计利息;

支付逾期产生的额外利息;

以及对贷款方因借款人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做出相应补偿。

此外,在最为极端的情况下,借款人甚至会面临被强制执行名下所有财产,包括其银行账户中资金的风险。

而且,如果借款人连续拒绝履行法院裁决的义务,他(她)也有可能被列入全国失信人员黑名单之中。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借款人拒绝执行判决结果,那么他(她)将会受到法律机关的三年以下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三、欠钱不还可以用房产抵押

在处理拖欠款项的问题时,我们可考虑利用房产进行抵押来予以解决,但需充分把握几个关键点:首先,作为抵押物的房产必须具备完全的合法所有权和无可争议性,同时应排除了其余任何有关该房产的法律争议。其次,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办理正规完备的抵押登记手续。最后,借款人和出借人应该签署一份正式的书面担保合同,明晰约定还款的方式、时间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然而,鉴于个别事例的特殊性质,这类操作也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比如待偿债务与抵押财产之间的价值关系状况如何等等。所以,为了保障您个人的权益,建议您在实际执行之前,寻求专业的律师意见,以便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请求适当减少违约金。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起诉债务人,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的数额合理,且债务人违约行为确实导致了债权人的损失,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此,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债务人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但是否可以要求债务人多支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欠钱不还可以起诉他让他多还吗
一键咨询
  • 175****76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6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0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1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2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0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0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4****67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1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1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3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4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1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8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7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欠钱不还可以起诉他让他坐牢吗
”,答案当然是不能直接告他坐牢。债主要想追回自己的钱,还是得走民事诉讼这条路,然后如果发现对方真的犯了罪,再通过刑事诉讼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欠钱不还怎么让他快速还钱
欠钱不还怎么让他快速还钱,协商要求对方对方偿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后拒不归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出让土地转让可否与受让方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律师回复] 因原企业是招商引资单位,当时享受了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土地在出让时,出让合同约定,该宗地不得转让,如需转让,必须经政府批准。几年后,该企业未经政府批准,私下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出售给他人(受让方),对方付款后,拒不将房产和土地交付,并引起官司。经协调后,给土地部门下发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按双方签订的土地房产转让协议办理过户手续。原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土地价款原企业不愿缴纳,土地部门考虑到该宗地的特殊法埂瘁忌诓涣搭惟但隶性,为了国有资产补流失,经与受让方协商,受让方同意代原企业将享受优惠政策部分土地价款向政府缴纳,经政府同意后,土地部门又重新与受让方签订了补交土地价款的出让合同。可是,原企业土地部门,不能与受让方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受理后认为,土地只能办理变更登记,不能再次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要求土地部门撤销土地合同,这种做法对吗土地部门认为,只有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才能约定受让方的行为和应该补交的土地价款,况且,这样做,没有损失任何一方的利益,为了配合的协助执行,土地部门这样做有错吗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8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关于股权转让中受让方的税收,股权转让中受让方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通过聘请律师调查公司工商档案,准确掌握公司账面资料。 必要性:转让方所声称的公司概况未必和工商登记的内容相一致,而受让方的权利主要取决于工商登记。 1.1工商部门登记的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营业期限、经营范围。 1.2公司税务登记号码、开户银行及其帐号。 1.3公司股权结构(登记的股权结构对于受让方来说至关重要,毕竟某一股东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以及几个股东联合控股区别甚大)。 1.4股东身份状况: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 1.5公司历年公布的财务报表。虽然财务报表未必真实,但是该报表至少具有一定参考作用。 2、聘请律师调查公司其他股东基本财务状况。 上海本地户口的股东居住地址往往就是其拥有的部分房产之一。律师可以根据登记的股东身份状况到公安局调查核实其现在户口所在地,然后到房产交易部门核实该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归属。 3、聘请律师起草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属于技术性非常强的交易合同,对于股权转让受让方的保护至关重要,对于股权转让能否顺利进行具有重大影响。本站律师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非格式文本,而是根据受让方委托要求单独起草并根据股权转让进程不断修改。 4、聘请律师参与谈判。 谈判收费按照转让标的和谈判时间综合收费,具体面议。 5、聘请律师调查公司财务状况。 (由受让方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转让标的规模自行选择。) 按照转让标的和谈判时间综合收费,具体面议。 6、办理公司交接手续。 6.1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的交接条件进行交接。 6.2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确定的交接项目进行逐项交接。 6.3签署交接书。 7、办理公司登记变更手续。 7.1受让方应当坚持己方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转让方积极配合。 8、更换印鉴、银行账户、钥匙、保安。 9、人员整顿,关键岗位更换为受让方指定人选。
股份转让,股份转让,股权转让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股权转让和股权变更有什么区别 股权转让是股东发生了变更,就是A股东的股份转让给跟公司不相干的人(或者转给了公司里的任何一个股东)。 股权变更是股东没有变动,只是股份发生了转变,假如公司有两个股东,A股东把三分之一的股份转给了B股东,这就是股份发生了变动。 二、股票转让和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1.股权转让与股票转让的区别:股权不同于股票,股权转让不征收流转税,这里对于企业和个人是一样的。 2.企业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投资成本和涉及的印花税,并入所得额。 3.个人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 4.个人转让债券和股票,不是转让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按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转让债券和股票,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按转让收入减去购入成本和涉及的相关税费,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5.对于个人所得税方面: 取得的股票股利,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分得的股息属于境内上市公司的,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属于非上市公司或境外公司的,按照税率20%征收。 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非上市公司或境外的股票,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6.对于企业所得税方面: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7.“符合条件”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益。该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让他还
可以要求对方还款。毕竟双方当事人真实的借款关系,所以要求对方还款是不过分的。但实际上也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合理的方式的,不能够采取违法犯罪的手段,可以向法院诉讼。下面就是朋友欠钱不还怎么让他还的相关内容。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打了欠条怎么让他还钱
出借人想要追讨欠款,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沟通协商:首先尝试与借款人进行沟通,协商还款事宜。如果借款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提醒催款: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款,可以通过电话、短信或者书面形式提醒对方还款。保留好催款的相关证据。书面催款:发送正式的书面催款通知,明确还款金额、期限和方式。书面催款可以作为证据,用于后续的法律诉讼。若是对借钱起诉流程和费用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
[律师回复] 对于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将其股东依法转让人他人的行为;而资产转让是资产所有人对其资产进行处理的经营管理行为。
1、
首先,转让的客体不同,前者为资产,后者为股份。资产来源于三个方面,即股东(出资人)对于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和通过举债所获得的资金来源。股权则不同,它只存在于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业就不存在股份。
2、
其次,交易的主体不同。资产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权的所有者是股东。公司有权转让属于自己的资产,而不能转让属于公司股东的股权,否则就是侵犯股东权利的行为。
相应地,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自己拥有的对公司的股份,不能转让公司的资产,否则就是股东对公司权利的侵犯。因为股东在投资设立公司时就已经把财产所有权交付给公司,以丧失对该财产的所有权获得股权。
公司一旦注册成功,就成为一个与公司股东完全不同的的民事主体,具有的人格,它与公司的股东是平等关系。
3、再次,一旦转让活动被认为是资产转让,就应缴纳营业税,而如果被认定为股权转让,则不需缴纳营业税。因此,一项交易被认定为资产转让还是股权转让,对于公司或者个人来说利益攸关。尤其是一些巨额的交易,营业税可能高达几百万元之巨。
因此,资产转让不能等同于股权转让,必须明确转让性质。而在工商部门也只可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8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转让时,债权转让如何避免债权转让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 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也就是说,受让方成为新股东的同时,成为对标的公司借款的债权人。 2、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 股东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时有发生,但在股权转让时应当了断。此款项的法律关系中,标的公司是债权人,股东是债务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应当明确告知意向受让人存有债务清偿问题,处理的办法是事先作出承诺,并在结算转让价款时一并偿还。 3、与原股东相关的或然债务风险。 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股东提供担保,或股东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贷款清偿尚未到期,作为股权交易的双方应当约定,经征得金融机构同意,或解除原股东担保,由新股东对标的公司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或解除标的公司担保,由原股东另寻他人承担担保责任,以规避原股东、标的公司或然的债务风险。 4、与转让股东无关联的债权债务。 标的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也会产生一系列的债权债务,并与股东无关联关系。如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以标的公司财产作抵押);经营活动中往来的应收应付款项;标的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合规决策程序向他人提供的担保等。对债权而言,标的公司是权利主体和行为主体;对债务而言,标的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可以于股东依法合规地进行处置,与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别人欠我钱不还怎么让他还
如果他人拖欠款项不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在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对方仍未履约,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时效为两年。如果债务是分期偿还,执行时效从最后一期到期日开始计算。如果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具体执行日期,执行时效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果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股权转让 平价转让和溢价转让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为规避此项法律规定,发起人与他人签署于附期间的公司设立1年之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董事、监事、经理与他人签署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属于预期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股权转让,表明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因而可以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这是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最为积极的意义。但同时还应注意到,中国诸多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现象中,未经股权转让各方邀请或者未经股权享有人授权公司代理的情形时有发生。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欠款追讨 > 欠钱不还可以起诉他让他多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