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亲属见面流程是什么
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通常不能与被拘留者见面,因为这是为了防止妨碍案件调查,如串供或销毁证据。但被拘留者有权立即委托律师,律师可以与其会面,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刑事拘留亲人能见吗
在涉及到刑事拘留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实际上并不能够直接与其进行见面。
倘若希望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状况,适当的做法便是寻求具备法律资质的人士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服务。
这是因为仅有此类专业律师具有权力合法地探访犯罪嫌疑人、明确其可能面临的指控罪行以及进行案情相关问题的求证。
而其他宗派的辩护人若经过了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同样可以与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
同时,应注意到在辩护律师与其所代理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的过程中,他们的谈话内容将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监听监控。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面提到的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三、刑事拘留亲属探视规定是什么
在刑事拘留期间,亲属通常被禁止进行探视。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事件,在侦查过程中所做出的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权利的强制性措施。在这个阶段,主要目的在于确保侦查工作的顺畅进行,预防可能出现的串供、破坏证据等行为。然而,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以得到律师的协助,他们有权委派这些专业人士作为被告人的律师,律师能够与犯罪嫌疑人见面,了解事件的详细状况,为他或她提供相关的法律援助,比如代理申诉、控诉等等。总的来说,在刑事拘留阶段,亲属无法亲自探视,唯一合法的拜访方式只能通过律师会见。
刑事拘留期间,亲属一般不能与犯罪嫌疑人见面。这是因为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在刑事拘留阶段,案件还处于侦查阶段,为了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况影响案件侦查,通常不允许亲属会见犯罪嫌疑人。
但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人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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