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资超过多少金额
关于非法集资案件的立案基准,依据各省市具体状况与事实因素而有所差异。
然而,通常而言,当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达到人民币二十万元及以上时,以及单位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达到人民币百万元及以上时,便有可能引发司法诉讼追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七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集资超过多少钱判刑
对于非法集资行为,其定罪量刑并不仅仅依据涉案金额这一唯一标准作出判断,而更多地需要结合案件的其它具体情节和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然而,就一般的情况而言,若某个人涉嫌未经许可擅自吸收或变相吸收公共资金达到了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额度,或者某个单位涉嫌未经许可擅自吸收或变相吸收公共资金达到了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额度,那么他们将有可能面临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同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曾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的;
(二)二年内曾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非法集资超过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关于非法集资案件的立案准则,并不仅仅以集资款项的规模作为唯一考量标准,同时还要关注集资参与者的数量以及由此所引起的经济损失状况。通常而言,个人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或变相吸纳公众存款行为,如果涉及到的资金额度超过了二十万人民币,而对于组织或机构实行的此类行为,其涉及的资金额度必须达到一百万人民币才能达到立案标准。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三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一百五十人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同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的;
(二)二年内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非法集资立案标准因地区及案情而异。一般而言,个人非法集资超二十万元,单位超百万元,即可能触发司法程序。具体金额门槛需结合当地规定及案件实际情况判定,以达到有效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保护公众财产权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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