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取保候审后会怎样
公务员涉嫌犯罪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往往需要严格恪守相关法规,例如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居所、必须依照规定时间向司法机关汇报行动、严禁对证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扰等等。在案件正式审判期间内,当事人依然可以照常履行职责,然而却可能会面临职位权限方面的一些限制。倘若最终并未被判定为有罪,那么其原本的日常生活及职业生涯便会全面步入正轨。
然而,相反地,假如最终被判刑入狱,那么可能将会承担起相应的刑事责任,其中包括职位撤职、降职乃至开除等各种处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在公务员被实施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司法行为的期间内,应暂停发放其工资待遇,而以该人员原本的基本工资为基础,按照其75%的比例来计发给其生活费用,并且在此过程中,应暂时停止对其工作年限进行评估与记录。经过严格的审查核实之后,如果发现该公务人员的案件被公安机关最终撤销或者由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该人员最终被人民法院裁决为无罪、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同时没有出现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以及受刑事处分的情况,那么就需要恢复这位工作人员的正常工资待遇,并且将之前因故被扣发的工资全部予以补发,同时还需重新计算他在这段强制措施期间中所累积的工作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公务员取保候审流程怎么走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对于保障公平正义和维护司法权威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公务员因可能涉及犯罪而需要采取此项法律措施时,其办理程序如下:
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有权向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在收到申请之后,上述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则应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其中,保证人需满足特定条件,例如与案件本身无任何关联,且具备履行保证义务的经济实力等。
至于保证金的金额,则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情节严重程度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最终确定。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如住址、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有所变更,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务员涉罪取保候审后,须严守法规,如不离居所、按时汇报、不干扰证人等。审判期间可履职,但权限受限。无罪则生活工作正常,有罪则承担刑责,包括撤职、降职、开除等处分,职业生涯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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