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触犯新的罪名时,其相应管辖范围的问题,通常是按照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属地管辖原则进行处理,即由犯罪行为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启动刑事立案程序展开调查工作。
然而,如果该犯罪嫌疑人身处的地点同时满足了居住地管辖原则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形的话,那么居住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原先负责侦办此案的公安机关,甚至是上级指派的公安机关,也都有权对新发案件行使管辖权限。
为了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公安机关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遵循法定程序来确定最终的管辖权归属。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践中,针对每个具体案件,可能会采用截然不同的管辖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可以追逃吗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处于被取保候审状态下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必须严格遵守一系列的准则与要求,其中包括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行政区域,对于司法程序中需要出庭的情况,应按时到达现场,同时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的正常作证过程,更不得有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等违法行为。
若在此期间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违反上述规定,那么他们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会被依法没收,并且还可能面临着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接受监视居住或被逮捕等严重后果。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以进行追逃行动。
所谓“追逃”,通常是指在取保候审期间,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出现了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或者存在逃避侦查的可能性,那么执行机关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实施逮捕、再次拘留等。
这往往涉及到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构成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以及是否需要对其进行逮捕的判断。
因此,能否进行追逃行动需根据实际情况及案件的发展进程来做出决定。
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确实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那么执行机关很可能会依法采取追逃行动。
但这同样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估,而非简单地一刀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犯事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1条明文规定,对于被授予取保候审权利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或乡村,报告住址变更情况,及时回复讯问且不能干扰证人证实案情,不得故意销毁或者篡改任何证据等。
若被授权取保候审者未能恪守以上规定,执行机构有权没收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视情节轻重要求其作出书面悔过声明,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甚至实施监视居住或逮捕等强制措施。
若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而需进行逮捕的,可先对其进行拘留处理。
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若有违法行为发生,执行机构将依据上述法律条款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包括没收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监视居住或逮捕,以及在必要情况下实施先行拘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取保候审期间的犯罪嫌疑人若再次违法,通常由犯罪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但若满足居住地管辖原则或其他特殊情况,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原办案机关亦可管辖。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管辖权,确保执法的合法性与公正性。实际操作中,管辖权的确定可能因案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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