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之后还要还债么现在还有吗

最新修订 |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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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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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要是破产啦,那债务责任咋整得看具体情况呢。要是破产财产都按法定程序还完了,还有没还清的债,有些时候呀,债务人得接着还钱。破产程序那可是有严格顺序来处理资产的哦。先得把员工的薪酬、税费这些特殊的优先权给保障好了,接着才轮到普通债权人呢。每一步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照着做,这样就能公平又有序地把债给还清啦。
破产之后还要还债么现在还有吗

一、破产之后还要还债么现在还有吗

公司破产后,其是否需要继续履行债务责任往往取决于详细的个案情况。当破产后的企业财产按照详细明确的法律程序规定按顺序清偿所有应还款项后,仍然留有部分尚未偿付的债务,那么在某种特定情况下,这些未偿还实体仍然必须坚持承担清偿义务。在整个破产程序当中,破产资产将被严格按照以下的具体次序进行清理偿付:

首先是针对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必要费用及有益的债务;

其次是企业所欠员工的工资款项、医疗救助费用、残疾补贴费用,以及那些应该计入学员工个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还有法律、行政法规所要求付出给职工的相应赔偿金

再者是企业拖欠的除去前面两项之外的所有社会保险费用和企业所欠税务款项;

最后则是剩下的普通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之后还要还债么现在

破产之后的还债问题,将依具体情况而定。通常,在破产的整个程序中,该企业的财产将会进行清算并且进行分配,用于偿还所有的债务。

然而,若在破产清算结束后,企业的财产仍然无法足够偿还所有的债务,对于那些尚未偿还的债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能还需要承担一定程度的偿还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如果某部分债务已经依法获得豁免,那么破产人将不再承担其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三、破产之后还需要还债吗

破产后,需不需要偿还负债,需待实际状况而定。在企业破产程序期间,其所有财产将依法进行清算,而后以特定顺序与比率,分配于各个债权人。若经清算,企业财产已足够支付破产费、共同损益及按法定之优先顺序清偿其他各类负债后,尚有剩余未予清偿之债务,从法理角度而言,债务人便无需再承担此项清偿责任。

然而,若出现某些特殊情形,例如债务人故意转移财产、隐匿债务等不当行为,即便已经进入破产程序,未清偿之债务仍有可能须继续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后,债务责任履行依据个案情况而定。若破产财产经法定程序清偿后仍有未偿债务,特定情况下,债务人需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破产程序遵循严格顺序处理资产:首先保障特定优先权,如员工薪酬、税费,随后是普通债权人。每一步均依据明确法律规定执行,确保公平有序地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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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债是从债发生的根据,或者说主债是从债得以发生的基础关系,没有主债,从债不可能发生。
2、主债的效力决定从债的效力,主债不成立从债也不成立,主债因瑕疵而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时,从债也随之失去效力。
3、当主债因清偿等原因消灭时,从债也随之消灭。区分主债与从债的法律意义在于:从债对主债起着担保作用,从债的效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它随主债的存在而存在,随主债的终止而终止。(
1)从两个债的关系而言,没有主债不发生从债,反之,没有从债也就无所谓主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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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区分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相同点是一方当事人均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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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指债权的标的在破产程序中可以强制执行,可表现为货币形式,并且债权的种类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可以受偿,在破产宣告后产生的利息、因破产管理人解除未履行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等依法在破产程序中不能强制执行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二,是指债权受司法机关诉讼保护,依法允许强制执行。已超过诉讼时效、失去胜诉权的自然债权,或因、赌博等违法行为形成的非法债权,因不受司法保护,不得强制执行,自然也就不属破产债权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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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如何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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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
《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向人民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2、受理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提出。
人民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什么是破产优先债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优先债权是什么意思
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因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均属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均属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支付给清算组织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均属于优先债权。只有优先债权得到清偿后,一般债权才有机会得到清偿。
税收
税收债权是一种特殊债权,它与一般债权的不同主要表现在:

一,税收债权 产生的法律基础是公法而非私法,税收债权是公法上的权利,它所体现的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而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

二,税收债权的权利主体是国家,因而具有不同于一般主体的特殊性;

三,从性质和用途上看,税收为国家行使管理职能所必需,具有公益性。税收债权享受优先地位的理由 在于保证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性。债务人欠交的税款是针对整个国家利益的,普通的商业债务则仅仅针对某个人或某个公司的个体利益,基于公共利益优先于个人利 益的考虑,首先偿付税收债权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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