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进看守所多久能侦查完
通常来说,刑事拘留进入看守所以后的调查期最长可达37个自然日。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应在拘留之日起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形下,提请审核批准的期限则可适度延长,延长期限从一日到四日不等。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申请审核批准的期限则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而人民检察院则需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进看守所怎么处理
被刑事拘留送入看守所之后,其家属应尽速委请律师参与案情处理。在此阶段,律师将有权直接接触侦查机构,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嫌之具体罪行及与案件相关的详细信息,并可就此提出专业性的法律建议。在看守所内,被拘留者将会得到公正且合法的待遇以及严格的管理措施。看守所将确保被拘留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如饮食、住宿等方面均有妥善安排。
此外,侦查机构亦会针对该案件展开深入调查,收集各类相关证据。若经审查发现不应继续实施拘留的情形,则会立即予以释放。而被拘留者本人亦享有自我辩护权,有权如实陈述案件相关事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刑事拘留进看守所吗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着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执行刑事拘留送入看守所的情况。所谓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等办案单位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了法定的紧急情况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生命、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当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后,他们通常会被羁押在当地的看守所内,以方便公安机关开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犯罪嫌疑人由于身体健康状况不佳无法适应看守所环境的,办案单位可能会考虑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来替代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后,调查期最长37天。公安机关认为需逮捕,应在拘留后3天内向检方申请。特殊情况下,审批期限可延长1至4天,重大嫌疑人可延至30天。检方应在收到申请后7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