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过程中,是否需要返还彩礼这一问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与判断。如果夫妻二人虽然已经完成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却并没有真正共同生活过,亦或是在婚前支付了彩礼而使得支付方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经济困难,那么在离婚之际便有权申请要求退还彩礼。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已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并且彩礼的支付并未对支付方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和困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彩礼通常是不被允许退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如果离婚,孩子多大有选择权
针对离婚过程中涉及到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若子女已年满八周岁,那么法庭将会充分尊重并考虑他们自身的意愿。因应八周岁以上儿童具备了一定程度的认知能力与自主判断力,同时又有能力清晰地表述自己希望跟随哪一方共同生活的意愿,所以法庭在裁量抚养权归属时,将充分尊重并考虑这一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如果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配要考量购置日期、房款支付、登记等因素。婚姻期间共同出资购房一般平均分配。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个人名下,另一方有权就婚内还贷及房产增值部分求补偿。父母出资购房依出资和约定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彩礼的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退还彩礼。但如果已经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且彩礼的给付未对给付人生活造成严重困难,通常彩礼不予退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