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现在还能判吗
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并非意味着被告方不再面临检控或刑期处罚。此方面的取保候审具体是指在侦查阶段以及法院审判期间,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等司法机构对尚未被逮捕或者遭受拘禁后调查进度发生变化需改变强制手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了保障刑事程序的正常进行,防止他们逃逸、回避或是干扰调查工作,要求其提出相应的担保人员或是交纳保证金以取得保障,同时出具书面保证书,承诺随时接受传唤,并确保能够及时到场,从而不对其实施拘留或暂时解除其拘留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若经由法院的全面审查,确认被告人存在犯罪行为,并且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充足,那么将依据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刑罚处罚。
然而,倘若被告人的行为并不符合犯罪标准,或者犯罪情节极其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那么法院应做出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现在怎么样
取保候审乃构成中国刑事诉讼程序之基础性强制手段之一。此项措施通常针对犯罪行为情节轻微,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罚者之嫌犯或被告,或是身体健康状况极度恶劣、生活无法自理,处于孕期状态或正喂养自身幼儿之妇女,抑或已达羁押期限但案件尚无结论,必须采取取保候审之情况。取保候审的实际益处在于使嫌犯或被告在特定条件下得以暂时解除羁押,以便于在社会环境中等待案件的处理结果,同时也有助于他们为自身辩护做好充分准备。
然而,被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已经终结,嫌犯或被告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若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现在能取吗要多久
尽管申请取保候审是可行的,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却取决于特定的案情状况及其对于法律规定的适应性。通常情况下,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时,应在三个法定工作日内进行决策。如果未能同意变更相关强制措施,则应对申请人做出明确告知,并详细阐述其拒绝的原因依据。之所以选择采用取保候审,主要是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件;
其次,处在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下,若采取取保候审并不足以引发社会危险性的案件;
再次,就是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已怀孕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若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最后,对羁押期限已经到期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不意味被告免受检控或刑罚。它允许未被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手段的嫌疑人、被告在提供担保或保证金、承诺随传随到的情况下,暂不拘留。若法院审理认定被告有罪,将依法处罚;反之,若证据不足或行为不构成犯罪,应判无罪。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