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数特别巨大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合同诈骗中,骗取财物价值超五十万即视为数特别巨大。此类犯罪以欺骗手段,在合同签署与执行中非法占有财物。针对巨诈骗,法律责任更重。司法处理需综合考量诈骗方式、受害损失等复杂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主犯不承认怎么判
合同诈骗案中,主犯否认罪行不影响审判。确凿证据将依法判定其罪责。法院综合书证、物证、证词等构建证据链,据以定罪量刑。量刑时考量罪行性质、危害、角色作用等,主犯常面临严厉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数的认定条件是哪些
合同诈骗罪的金判定,需考量:一、通过合同非法获取的财物价值;二、对受害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金界定标准因地区经济发展而异,通常“数较大”起点为人民币二万元及以上,而“数巨大”与“数特别巨大”则依更高标准划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数特别巨大的认定条件通常是指诈骗数在五十万元以上。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对于数特别巨大的,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诈骗手段、造成的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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