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型诈骗如何立案
借款型诈骗报案需确认:1借款人是否一开始就无还款意愿,通过欺骗获取资金;2借款用途是否与声明一致。公安会审查借款过程、沟通记录和借款人财务,证据确凿将依法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借款型诈骗如何立案处理的
借款型诈骗是以借贷名义用虚假信息骗财。立案需满足:有刑事犯罪案件,即借款人用虚假手段使出借方误解交财;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有非法侵占主观意图,如取得借款后恶意挥霍等;诈骗金额达当地规定标准。立案时受害者应向当地公安报案并提供借款协议、资金记录、通讯记录等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借款型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借款型诈骗是以借款名义行诈骗之实。立案标准包括:嫌疑人借款时就想非法占有无还款意愿,事先编造或隐匿情况获取财产,诈骗金额达法定标准。依相关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 3000 元至 1 万、3 万至 10 万、50 万以上,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借款型诈骗立案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要看借款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借款时就明知没有还款能力或者根本没想还款,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借款。其次,要考虑借款的用途是否与当初所述不符。
在实践中,公安机关会审查相关证据,包括借款的过程、双方的沟通记录、借款人的经济状况等。如果有充分证据表明存在诈骗行为,通常会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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