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贷款诈骗案件中的担保人是否涉及违法行为这一问题,需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判断。若担保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并不知晓借款人存在诈骗行为,且未参与或协同借款人实施诈骗活动,则此类担保人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分子。
然而,尽管如此,担保人仍有可能在民事法律范畴内承担起相应的担保责任。
然而,倘若担保人在明知借款人正在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前提下仍然为其提供担保,或者与借款人共同策划并实施了诈骗行为,那么担保人便有可能被视为贷款诈骗罪的共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贷款诈骗担保人怎么办
在涉及到贷款诈骗的刑事案件中,担保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往往需要依据具体的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若担保人对于贷款骗局浑然不知,并且并未直接参与实施相关诈骗活动,那么他们有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在涉及民事诉讼的层面上,倘若债权人在担保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采取了维权措施,担保人便需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赔偿义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鉴于主合同(也即贷款合同)实为贷款诈骗行为的衍生物,其合法性已受质疑,因此担保人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亦将相应地得到减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贷款诈骗担保人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大
在涉及到贷款诈骗罪行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担保人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往往设定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成年人。也就是说,已经年满十六周岁的人群倘若触犯了法律法规,应当为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贷款诈骗这一特定的犯罪类型中,如果担保人在事前就已经明确知晓了相关的诈骗行为,却仍然选择提供担保,那么他/她很有可能会被视为共同犯罪者,并因此而面临刑事指控和审判。
然而,如果担保人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了担保,那么他/她通常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在贷款诈骗案件中,担保人是否违法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担保人在不知借款人诈骗意图,且未参与诈骗活动的情况下提供担保,通常不被视为违法。因此,对担保人的责任认定需基于其是否知情和是否参与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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