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持续期内,若子女继承了其父母的遗产,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遗产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然而,如果在遗嘱中明确规定该遗产仅由子女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遗产便成为子女的个人财产。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需要对继承的具体方式以及遗嘱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与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合法的吗
通常来说,子女继承其父母所遗留下来的财产系以法律为准绳的合法行为。在法定继承的环节中,子女始终享有作为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之权利。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子女可以无条件地继承父母的所有遗产,还需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例如,父母并未通过遗嘱或其他形式明确排除子女对其遗产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要交钱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子女对于父母故去后所遗留下来的房产进行继承时都需缴纳相应的费用,然而,费用类型与金额会因为地域以及实际情况的差异而有所区别。一般而言,可能涉及到的费用包括公证费用、房屋评估费用以及房产登记费用等等。其中,公证费用主要用于确保继承行为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房屋评估费用则致力于明确房地产的价值;至于房产登记费用,系基于办理房产转让登记手续之必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子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父母的遗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中确定只归子女一方的,则为子女的个人财产。在实际情况中,要具体分析继承的方式和遗嘱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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