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即便双方间并未订立书面形式的合同,但若有任何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价款、报酬等金钱义务时,另一方仍有权依法主张其尽快支付。故如在实际交易中出现某人承揽工作却拖欠货款迟迟不予偿还的情况,纵使双方间并无书面合同,债权人亦可依循此项法律条款,径自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其应负之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干洗店洗坏衣服赔偿标准行规是怎样的
干洗店对洗涤不当导致衣物损坏的赔偿标准行业惯例是如何设定的
关于干洗店的赔偿规定乃是依据相关法律明文。具体条款如下:在从事经营活动时,若供应之商品或提供之服务对顾客财产遭受损害,经营者应按照法律规范或者与顾客事先约定的方式,承担起修理、重新制作、更换、退货、补充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及服务费用,甚至赔偿损失等一系列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三、干洗店洗坏衣服赔偿规定
干洗店对于洗坏衣物的赔偿标准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之规定,经营主体在从事商品或服务交易过程中,如因其行为导致消费者的财产遭受损失,经营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或是双方事先达成的书面协议,负担起修理、重作、替换、退还衣物、赔偿货款以及服务费用,乃至赔偿实际经济损失的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79条,即使无书面合同,一方未履行金钱义务,另一方仍可主张支付。如承揽工作拖欠货款,债权人可依据此条款,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债务,无需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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