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可以取保候审吗
孕妇在特定条件下,可申请取保候审。作为特殊群体,她们在法律上受到人性化对待。若涉嫌轻微犯罪,面临管制或附加刑,或预计刑期不长,且不危害社区安全,通常会被批准取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孕妇可以取保候审多长时间
孕妇申请取保候审并无特定的规定期限。原则上,只要该孕妇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便可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适用此项措施。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针对孕妇这一特殊群体,司法机构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孕妇的健康状况来确定取保候审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当孕妇处于试用期阶段,而被用人单位解聘时,通常这是不合法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该孕妇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具体来说,经济补偿的金额将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如果劳动者的服务期超过了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将视为一年进行计算;若服务期未达到六个月,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孕妇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孕妇属于特殊群体,在法律上会给予一定的人道关怀。如果孕妇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一般可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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