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债权债务处理繁琐。破产管理人接管,详查资产负债并登记。负债按《破产法》偿还顺序:先偿破产费、共益债,再依次清偿员工薪资、社保、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债权人需按期申报债权,经审核后按分配方案获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破产债务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理执行手续
公司破产且偿债难时,需先确认破产状态。确认后,债务清偿依破产法规定执行。破产程序启动后,法院指派破产管理人管理财产,按法定顺序公平清偿债权人。未破产但偿债难的公司,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全面清点并处置其财产,涵盖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及应收账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公司破产债务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时,债务偿还优先次序为:先付破产及共益债务(含诉讼、管理、估值等费用及保护债权人的债务);次偿员工薪资、福利及社保欠费;再缴社会保险费及税款;最后按比例清偿普通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时,债权债务的处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首先,破产管理人会接管公司,对公司的资产和债务进行清查和登记。
对于债务,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和破产清算的程序,依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对于债权,债权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经过审查确认后,按照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获得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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