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不阻离婚。离婚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需双方达成共识,签署协议书并申请;司法诉讼离婚由法院裁决。共同负债按《民法典》规定,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部分一般不视为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对外提供担保有效吗
在特定情况下,夫妻一方为他人担保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通常视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共同偿还。但如果另一方事后追认或表示愿意共同承担,则该债务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一方对外担保可以执行共同房产吗
夫妻一方担保通常不导致配偶财产被执行。但根据《民法典》,若担保确用于共同生活或基于共同意愿,可能被视为共有债务。若司法判决认定担保为共有债务,房产可能被强制执行,同时法院需保护另一方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一方对外提供担保并不影响离婚手续的正常办理。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当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进行判决。
关于夫妻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一方对外提供的担保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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