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贿罪要不要上诉
上诉与否,将视案件具体案情及被告人个人意向而定。倘若被告方认为初审法院对本案有关事实的确认、法律条文的适用以及量刑的裁决存在错误或不公之处,那么上诉无疑是其应享有的法定权益。在权衡是否提出上诉这一问题时,需全面考量诸多因素,例如证据的充足程度、法律程序的合规性等等。若有新近发现的证据或者能够明确指出初审判决中的显见错误,上诉或许能带来改判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上诉的提起】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二、受贿罪要不要有受贿的故意
在以受贿罪论处时,必须具备受贿犯罪的故意心理状态。这种故意是指行为者确实知道利用其职权地位或工作机会,为他人谋求经济利益,同时非法占有、侵吞他人财物的意图。这其中包括了主动索要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的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三、受贿罪要不要谋取非法利益
对于受贿犯罪行为,法律并未强制要求行为人获取的是非法权益。其构成要素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借助他们在公务中所拥有的职权来索求他人的物质财富,抑或是无故接受他人赠送的财务,以此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次,这个所谓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不仅可以是正当、合理的,同时也包含了违法、不道德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是否上诉,依据案情及被告人意愿。若被告认为初审存在事实确认、法律适用或量刑不公,上诉是合法权利。决策时需考虑证据充足性、法律程序合规性。若有新证据或初审明显错误,上诉或可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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